首页> 中文学位 >“怪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问题研究
【6h】

“怪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摘要

我国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然而,在实践中,学者们对特殊群体儿童受教育权保障问题的研究更多地指向于残疾儿童,而缺乏对广义上的特殊儿童,诸如“怪才”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的特别关注。“怪才”儿童作为普通儿童当中的一员,理应享有和普通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并通过接受适合的教育最终达到发展的目的。本文以“怪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受教育权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保障“怪才”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拥有健康成长和发展的权利,不至于沦落为“问题儿童”或儿童教育当中的弱势群体。
   本文主要应用案例法、访谈法并结合文献分析等方法,对“怪才”儿童受教育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呈现出“怪才”儿童受教育的现状以及“怪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教师、家长以及“怪才”儿童自身这三个角度分析“怪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当中存在的困惑及其原因,并尝试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关思考。本文通过调查发现,单纯依靠普通的学校教育,“怪才”儿童个性和潜能很难得到充分的发展,并且在对“怪才”儿童进行教育的整个过程当中,教师、家长以及儿童本身这三个与其教育紧密相关的主体都感觉到了很大的压力和困惑,尤其是教师和家长对待“怪才”儿童的教育问题感到非常无奈。本文认为,“小升初”考试压力过大,基础教育阶段个性化教育没有真正的落实,以及缺乏对个性化教育的政策引导和支持等因素,造成了教师、家长以及儿童本身在保障“怪才”儿童受教育权过程当中的困惑。
   对此,本文尝试对“怪才”儿童受教育权保障问题提出以下三点思考:第一,从保障“怪才”儿童受教育权的主体来看,家庭比学校更有条件承担起这个责任;第二,从保障“怪才”儿童受教育权的途径上看,只有将个性化教育的理念真正落实才能够保证“怪才”儿童的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第三,为了将个性化教育的理念充分落实,保障“怪才”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的权利,需要从政策上对个性化教育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支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