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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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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唐代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概貌

第二章农民家庭经济的管理与运行

第一节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的内部管理与运行

第二节唐代农民家庭与宗族、村社之间的经济交往

第三节唐代城乡经济之间的交往与互补

第四节农民经济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

小结

第三章均田制下农民家庭的经济状况

第四章两税法改革与唐代农民经济

第五章唐代农民负担及其历史走向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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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的研究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 1.本文对唐代均田制下农民家庭经济生活的状况进行了考察,认为除了缴纳赋税、家庭日常消费等开支外,唐代农民家庭的剩余率大概是20%左右。正常年景下,基本可以认为唐代农民是一个普遍富裕的阶层。唐代繁荣的经济总体实际上是寓于个体的富裕之中,以此为基础,我们才能够合理解释唐代经济繁荣和国力强盛的状况。 2.是关于两税法改革对农民家庭经济的影响,学者们的研究大都围绕赋税量的增减与否来展开论述,而关于税制改革对农民经营方式的影响方面关注不够。本文认为,以缴纳货币为主体、对农民人身控制相对弱化的两税法改革,一方面促使农民经营方式走向多样化,激发了农民家庭的多种经营意识,并使农民阶层开始发生分化,富户和佃户成为农村社会新生的力量。另一方面,唐代中后期,农业的商品化趋势逐渐增强,大量农民从事商业活动,使得农村流通市场非常活跃。这些变化对唐以后的农村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3.传统社会中政府和农民经济的关系。政府和农民经济个体的关系是大多数时间中的良性互动和非正常状态下的恶性循环、总体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当中。传统史学研究过于强调传统社会中政府和农民经济对立的一面,而对利益共存的现象则视而不见。通过本文对均田制下唐代政府和农民生活状态的研究认为,在唐代历史的大多数时期里,农民经济和国家政权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中,统治者在制定经济政策、税收制度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农民的家庭收入保障和个体的承受能力,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的税收政策并非是二者关系的常态。 4.对唐代农民负担及其历史走向的认识。通过对汉、唐等时期的国家税收政策分析后认为,传统社会的“什一之税”是农民合理的负担量。而农民负担的加重常常是战乱和吏治不良造成的,税制改革是统治者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历史上包括两税法改革在内的每次税制改革常常是以加重农民负担而告终,也即著名的“黄宗羲定律”。解决农民负担的出路在哪里?本文也对此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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