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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1 新闻自由概述

1.1 新闻自由的内涵

1.2 新闻自由存在的社会意义

1.3 新闻自由的界限划分

1.4 新闻自由在我国的立法现状

2 公众人物隐私权概述

2.1 隐私权的定义及相关概念

2.2 隐私权存在的社会意义

2.2.1 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促进个性的发展与保障

2.2.2 建立和谐社会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2.2.3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3 隐私权在我国的的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

2.4 公众人物的界定

2.5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点

3 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的冲突

3.1 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冲突的必然性

3.2 两者冲突的法理分析

3.3 两者之间的价值冲突

3.3.1 新闻自由的社会公力价值和自身功利价值的冲突

3.3.2 公众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

3.3.3 公众人物自身的冲突

3.4 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

4 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界限探讨

4.1 欧美国家对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划分

4.2 我国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界限划分探析

4.2.1 公共利益与公众正当兴趣的界定

4.2.2 两者界限划分探析

5 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平衡的法律规制

5.1 新闻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表现

5.1.1 新闻采访侵害公众人物隐私权

5.1.2 新闻报道侵害公众人物隐私权

5.2 新闻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5.3 新闻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民事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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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自由和隐私权都是需要法律单独保护的人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较之于一般民众的隐私权而言,由于其社会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当其与新闻自由冲突时,对两者的限制是有所不同的。而且随着现代通讯信息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公民信息需求激增,媒体权利的日益高涨,另一方面是公民隐私权意识的觉醒,新闻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案例的增多,两者的冲突是权利相互性的必然,但是目前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隐私权立法还不完善,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界限也非常模糊。通过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经济学等方面分析两者冲突的原因,结合欧美等国家的司法实践,探索我国解决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冲突的关键——不是权利优位的问题,即优先保护新闻自由,还是倾向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而是以两者界限——涉及公共利益权利让渡、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划分为基础,具体实践中区分政治人物、社会知名人士、偶然性、转化型、附属性公众人物的不同而对隐私权作出必要的限制以达到两者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并从法律方面规制两者的权利冲突,从而在制度上更好的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促进新闻和法律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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