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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洞宗旨舆雲巖曇晟<寶鏡三昧歌>中的十六字偈

摘要

曹洞宗是禅宗五家七宗之一,以洞山良价(807-869)为宗祖.(重离)一卦与曹洞宗旨密切相关,且因为《周易》<离>卦原有火象,而曹洞以(重离)为心象,故後世禅师无不注意於「心」与「火」在意义上的关联,如云外以火言心,乃就心「不是寅体」、「没有自性」而喻「心」有「进之不可即退之不可离」之性;而永觉则取(离)中虚之象,以喻心之般若智离於两端,「触则被烧,背则非火」,二者之说皆原於(寅镜三昧)「背触俱非,如大火聚」一句。由此可见,曹洞一系以(重离)说十六字偈,其目的不在於融通儒、道诸家的说法,也不在建构禅学的诸种境界,而在於指出心的能感、能摄、能变、能现的诸相,希望参禅(玄)人善自把握此觉悟之根本。魏伯阳《参同契》之名义有二说,一是以「参」为[三」,言《易》、黄老、炉火三道相类,殊途同归。二是以「参」为[杂」,指「可与《易》理通而义合者」。石头《参同契》之名显然是以「参」为「杂」,目的在於隐去《易》、黄老、炉火的色彩,而强调明暗、形影或理事之间[相随」、「回互」的关系。在云岩(宝镜三昧)十六字偈指出《参同契》与魏伯阳《参同契》的关系後,曹洞宗旨与《易》的关系,就有了难以分割之势。《易》学引入禅门,在化导众生的说法上增添了方便,但相对而言亦增设了文字障碍。在宗门内,因有祖师的印证,文字障尚不成为问题;但在宗门外,难免因其文字而有正、讹的论断。(寅镜三昧)引发了後世禅师诸多学理上的讨论,这或许不是石头、云岩与洞山所乐於见到的现象,因此在探讨高僧大德如何运用《易》理表达禅学意境时,也应反归禅学的本意,避免陷入指谬归正的学理论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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