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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产、供、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

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是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下称药品检验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质量要求(包括水分等)、使用期限和装量等。目前国内用于药品检验的标准物质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这为我国药品质量检验的量值统一提供了保证。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在生产、供应、使用等环节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本文分析了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产、供、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规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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