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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量刑规范

摘要

量刑在国家刑事活动中占有核心地位,以量刑形式解决罪刑关系量的个别化,依法量刑,就是在刑法分则以及特别刑法所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选择确定适当的刑罚。经济犯罪是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经济犯罪的本质在于破坏了国家法律事先保护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秩序本身是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而不断变化的。从一定程度上说,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只是立法者的主观感受而并非一个不变的客观事实。只有“严重地”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济行为才是经济犯罪,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济行为才会引起立法者的关注,从而通过立法来实现对此种刑法的打击。审判人员量刑时,要严格遵守已有的各种刑事法律规范,这必然要求以刑法为根据进行量刑。如果抛开刑事法律,任意由司法人员自己主观随意用刑,必然使量刑变成个人的任意行为,不但无法保证量刑公正,而且必然导致同罪异罚现象大量产生,从而发生量刑严重不平衡,损害法律尊严,破坏法制统一,最终瓦解法制基础。这是国家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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