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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影艺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彩调的传承保护——以1978年彩调舞台艺术片《刘三姐》为例

摘要

彩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戏曲之一,是广西各族人民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曲,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电影艺术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综合艺术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有着广大的的观众群体.本文以1978年由吴永刚、陈正鸿联合执导的彩调舞台艺术片《刘三姐》入手来谈谈电影艺术对彩调的传承和保护. 电影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中的一项手段,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彩调原来的生存空间也会进一步改变,无论是农村的祭祀演出还是节庆节日的演出都会和现代社会产生联系,而改变也不可避免,所以彩调的生存还是要靠自身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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