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第七届学术年会 >关于生命伦理学的道德共识是否可能及限度的思考

关于生命伦理学的道德共识是否可能及限度的思考

摘要

当前纷繁复杂的生命伦理问题层出不穷,呈现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可以说,这种局面是生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社会价值多元化的必然结果.在一个道德共同体内,由于共同的道德前提和预设,可以通过理性的论证或诉诸道德权威来解决争议,这种共同体内的道德共识不再赘述。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共识是一个系统的、客观的、充满内容的道德观,人们依据这种道德观就可以非常明确的分辨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即人们依据这种道德共识能得到明确的道德判断。这正是恩格尔哈特所认为的伦理共识。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共识只是提供了一个思考问题的框架,或者说提供了思考问题时需要考量的“标签”。因为“实践证明,这样一种能够为所有人共享的伦理理论很难找到,或者根本不存在。用这样一种所谓系统理论去指导伦理实践,在不同理论支持者那里最终只会陷入无体止的理论争论之中。相反,对于不同理论传统的支持者而言,达成原则层面的共识则是可能的。”换句话说,“‘原则’似乎主要指出了道德的重要面向,而就其本身来说,原则的首要功能如同一张考量事项的清单。当阅读原则主义者讨论原则的篇章时,看到作者在多种描述方式下,认为行善、自主或公正,乃是一组想干的道德考量,得不到行为的具体指令。部分原因在于,每一‘原则’都包含颇为不同的道德问题,无法有系统性的考量加以联结。”比彻姆和丘卓斯是这种观点的代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