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 >律师本质:与马克思的哲学对话

律师本质:与马克思的哲学对话

摘要

中国律师正在讨论律师的本质属性,而最为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律师的本质属性就是法律属性,律师的本质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笔者与马克思从“法律”出发,对律师的本质进行哲学研究和诠释。笔者提出从唯物史观出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律师所具有的生产和物质关系:以分工为基础的生产和物质关系,即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和物质关系,即律师之间的关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