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四届中国社会学博士后论坛 >纠纷解决与新的熟人社会

纠纷解决与新的熟人社会

摘要

纠纷应当如何解决与实际怎样解决是两个不同的命题,同一性质的纠纷在熟人之间、陌生人之间和敌我之间所导致的结果是不相同的。作为一种社会学分析工具,案件的社会结构从纠纷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差异和关系的亲疏程度等方面探究纠纷解决的路线。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不断瓦解的历史条件下,扩展的熟人社会需要为纠纷解决奠定现实的社会基础,但如果不能破除对抗性纠纷解决机制所借以发挥功效的、带有敌意的“我们——他们”的划分标准,未来社会仍会徘徊于理性或非理性的战争状态之中。和解理性所要承担的任务就是要确立平等的、自由的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理性、和谈理性,反对把对方当事人视为可以征服的客体,以此倡导一种纠纷合作学及其和解文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