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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的平衡:《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发展——以最高人民法院对名誉权案件的态度为例

摘要

自1987年《民法通则》确定对名誉权的民事救济之后,20多年来,名誉权案件已从最初的新型案件成为法院处理常见民事案件之一,而名誉侵权纠纷也已经成为新闻媒体日常事务的一部分。在这20多年里,最高人民法院也从单纯地强调对名誉权的保护,到兼顾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平衡。并在法律框架上建立了一系列规则以制约因名誉权保护而带来的对言论自由的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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