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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小产权房”就是指那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并销售给城镇居民的房屋。“小产权房”无法获得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产权证,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所发的权属证明.因此被称为“小产权房”。居高不下的城市商品房价格是“小产权房”产生的直接原因,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原因。“小产权房”合法化有助于“小产权房”所有权价值的真正实现,有利于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累积社会财富。“小产权房”是符合宪法关于土地使用的规定,它并未违反宪法而只是违反了作为下位法的土地管理法。将“小产权房”合法化,是缓解政府社会保障性住房不足的压力的一种方法。以《宪法》为依据,真正建立“同地同权”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对现存“小产权房”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理,结合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的要求,由国家认定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颁发产权证书,并且可以在此范围内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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