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12届全国骨肿瘤学术会议 >四肢良性骨肿瘤合并病理性骨折的治疗时机选择及方法

四肢良性骨肿瘤合并病理性骨折的治疗时机选择及方法

摘要

目的:探讨四肢良性骨肿瘤合并病理性骨折患者的合理治疗时机,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寻找合理的治疗方案。方法:通过回顾分析本科室从2002年至2006年治疗的四肢良性骨肿瘤合并病理性骨折的82例患者,其中单纯骨囊肿17例,动脉瘤样骨囊肿10例,骨纤维结构不良20例,内生软骨瘤12例,软骨母细胞瘤6例,骨巨细胞瘤17例,根据发生病理性骨折的移位程度分A、B两组,A组骨折端没有或移位较小,共58人,年龄22至84岁,采用Ⅰ期非手术治疗,骨折愈合后Ⅱ期手术清除病灶,植骨。B组,骨折端有明显移位,共24例,年龄3至75岁,采用Ⅰ期手术,治疗骨折和清除病灶、植骨同时进行。结果:随访7个月-3年,分期手术的患者中有11例发生肿瘤复发,Ⅰ期直接手术的病人有6例发生复发,根据卡方检验证实两种治疗方法在肿瘤复发率上无明显差异(P>0.05),肿瘤复发例数最多的是骨巨细胞(5例)及动脉瘤样骨囊肿(5例)。结论:对于四肢良性骨肿瘤合并病理性骨折的病人,应根据骨折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如骨折端没有移位,应采用Ⅰ期非手术治疗,Ⅱ期手术清除病灶、植骨的治疗方法。如骨折端有明显移位,则应用Ⅰ期直接手术,治疗骨折和清除病灶、植骨同时进行。如病理证实肿瘤为骨巨细胞及动脉瘤样骨囊肿,应采用更加积极的治疗手段,加强随访,必要时可行关节置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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