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CN1032648C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公开/公告日199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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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人 菲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88109031.X
申请日1988-10-04
分类号C07D211/90;C07D401/06;C07D417/14;C07D471/04;C07D513/04;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林玉贞
地址 英国英格兰
入库时间 2022-08-23 08:55:15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06-11-29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6-11-29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且现仍有效的,其保护期限从15年延长到20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80号公告的规定,下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从申请日起十五年延长为二十年。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所有的专利事务手续按照现行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日:19881004
其他有关事项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
1996-08-28
授权
授权
1996-08-28
授权
授权
1989-04-19
公开
公开
1989-04-19
公开
公开
1989-03-15
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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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译: 血小板活化因子拮抗剂:血小板活化因子拮抗剂(咪唑并吡啶吲哚类)
机译: 至少一种血小板活化因子(paf)衍生物或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缀合物的用途,以及至少一种抗体制剂,以及免疫接种和预防,预防和治疗哺乳动物以及诊断是否存在以下疾病的方法igm,igg或iga抗体与发生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或降低有关。
机译: 从西奈半岛分离的新木质素化合物,其制备方法和对具有活性成分的血小板活化因子受体起作用的拮抗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