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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涉及工程施工技术领域,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设立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本发明中,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采用百分制评分的方式,明确约束了围堰施工过程中筑堰材料、堰身构造、围堰填筑、监测、检查验收以及安全防护、拆除、河道清理不同项目的规范,进而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3-03-24

    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工程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围堰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修建永久性水利设施而修建的临时围护结构。它的作用是防止水土进入建筑物的施工位置,从而在围堰中排水,开挖基坑并建造建筑物,一般来说,它主要用于水工建筑物。除作为正式建筑的一部分外,围堰通常在使用后拆除。围堰高度高于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在围堰施工领域中,大多是人工对检查项目进行打分的方式来评价项目整体的安全性,但由于人工打分的方式太依靠个人判断,没有实际的约束标准,进而导致会有一定的不准确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设立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步骤二:基于不同因素的工程施工风险划分安全等级,从而确定各个因素的权重;

步骤三:通过施工巡检的方式,动态观察异常情况以及项目施工的安全性;

步骤四:对项目材料进行验收操作,使其能够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步骤五:根据评估后的安全性等级建立评价方法。

为了区别评分内容,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一中,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

为了达到评分效果,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一中,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采用百分制评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当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为了约束评价标准,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一中,保证项目应包括方案与交底、筑堰材料、堰身构造、围堰填筑、监测、检查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安全防护、拆除、河道清理,

在保证项目中,堰身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袋围堰的外形尺寸不得影响河道泄洪、通航能力;

(2)围堰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高出0.5m;

(3)围堰填筑宽度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应能承受水压和流水冲刷作用;

(4)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有效的防冲刷措施,且符合设计要求;

(5)围堰填筑内侧坡脚与基坑开挖边缘距离应根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确定,并应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且不得小于1m;

(6)堰身内外边坡坡率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围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填筑应分层进行;

(2)筑堰前应将堰底河床处的树根、石块、杂物清除干净,堰底清理宜在小围堰保护下进行;

(3)堰体范围内的水井、泉眼、地道等应按要求处理,并应经验收形成记录备查;

(4)采用浮船时,作业区内严禁其他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在承载吸泥管的浮筒上行走;

(5)围堰填筑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围堰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填筑及使用过程中,应对其堰身变形、渗水和冲刷情况进行监测;

(2)围堰应在上下游设置水位标尺,记录不同时间的水位。

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围堰施工完成、投入使用前,应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完工验收应形成记录;

(2)检查验收内容和指标应进行量化,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

在一般项目中,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2)围堰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

(3)堰顶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4)围堰内应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坡道或梯道,通道数量不应少于2处,作业位置的安全通道应畅通;

围堰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内工程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将围堰拆除;

(2)围堰应按从下游至上游的顺序拆除;

(3)围堰拆除不得污染水体。

为了了解危险程度,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二中,存在的施工风险为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坍塌等。

为了划分权重等级,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二中,各因素权重分为Ⅰ级安全状态、Ⅱ级较安全状态、Ⅲ级黄色预警、Ⅳ级橙色预警和Ⅴ级红色预警。

为了检查施工状态,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三中,人工巡视检查基本要求为:

(1)设立专职巡视检查员一名,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不间断地进行巡视;

(2)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辅以量尺、摄影等器材进行,检查情况须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3)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观测数据结合,进行综合分析;

人工巡视检查内容为:

(1)地面、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工作坑底部及侧墙有无涌土、流砂、管涌、进水等现象;

(2)抽水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工作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工作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周边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道路及地面有无裂缝、沉陷、变形现象。地面检查范围通常是1-3倍工作坑深度的范围以内;

(4)监测设施的巡视包括:基准点、测点的完好状况;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监测设施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为了避免安全隐患,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三中,特殊环境下需要加强水质监测,施工场地附近水库水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并与正常水质进行对比,一旦水质相关指标出现较大波动立即停工。

为了检查材料情况,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四中材料检查方法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所用钢板桩、木桩、填筑土石方、围堰用袋等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观察;检查钢板桩、环保土工砂袋、石料等的出厂合格证;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土质鉴定报告。

为了获得评价结果,本发明改进有,在步骤五中,评价方法首先需建立起影响评价因素的集合,对所有因素,再次进行统一权重赋值,从而避免忽略因素的程度差异,最后得出得分表以及对应相应的安全等级,这样才可以根据计算结果得出结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本发明中,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采用百分制评分的方式,明确约束了围堰施工过程中筑堰材料、堰身构造、围堰填筑、监测、检查验收以及安全防护、拆除、河道清理不同项目的规范,进而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并不限于下面公开说明书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实施例一,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设立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步骤二:基于不同因素的工程施工风险划分安全等级,从而确定各个因素的权重;

步骤三:通过施工巡检的方式,动态观察异常情况以及项目施工的安全性;

步骤四:对项目材料进行验收操作,使其能够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步骤五:根据评估后的安全性等级建立评价方法。

在步骤一中,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

在步骤一中,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采用百分制评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当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在步骤一中,保证项目应包括方案与交底、筑堰材料、堰身构造、围堰填筑、监测、检查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安全防护、拆除、河道清理,

在保证项目中,堰身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袋围堰的外形尺寸不得影响河道泄洪、通航能力;

(2)围堰高度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高出0.5m;

(3)围堰填筑宽度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应能承受水压和流水冲刷作用;

(4)围堰外侧迎水面应采取有效的防冲刷措施,且符合设计要求;

(5)围堰填筑内侧坡脚与基坑开挖边缘距离应根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确定,并应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且不得小于1m;

(6)堰身内外边坡坡率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围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填筑应分层进行;

(2)筑堰前应将堰底河床处的树根、石块、杂物清除干净,堰底清理宜在小围堰保护下进行;

(3)堰体范围内的水井、泉眼、地道等应按要求处理,并应经验收形成记录备查;

(4)采用浮船时,作业区内严禁其他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在承载吸泥管的浮筒上行走;

(5)围堰填筑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围堰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填筑及使用过程中,应对其堰身变形、渗水和冲刷情况进行监测;

(2)围堰应在上下游设置水位标尺,记录不同时间的水位。

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围堰施工完成、投入使用前,应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完工验收应形成记录;

(2)检查验收内容和指标应进行量化,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

在一般项目中,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2)围堰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

(3)堰顶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4)围堰内应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坡道或梯道,通道数量不应少于2处,作业位置的安全通道应畅通;

围堰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内工程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将围堰拆除;

(2)围堰应按从下游至上游的顺序拆除;

(3)围堰拆除不得污染水体。

在步骤二中,存在的施工风险为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坍塌等。

在步骤二中,各因素权重分为Ⅰ级安全状态、Ⅱ级较安全状态、Ⅲ级黄色预警、Ⅳ级橙色预警和Ⅴ级红色预警。

在步骤三中,人工巡视检查基本要求为:

(1)设立专职巡视检查员一名,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不间断地进行巡视;

(2)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辅以量尺、摄影等器材进行,检查情况须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3)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观测数据结合,进行综合分析;

人工巡视检查内容为:

(1)地面、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工作坑底部及侧墙有无涌土、流砂、管涌、进水等现象;

(2)抽水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工作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工作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周边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道路及地面有无裂缝、沉陷、变形现象。地面检查范围通常是1-3倍工作坑深度的范围以内;

(4)监测设施的巡视包括:基准点、测点的完好状况;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监测设施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在步骤三中,特殊环境下需要加强水质监测,施工场地附近水库水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并与正常水质进行对比,一旦水质相关指标出现较大波动立即停工。

在步骤四中材料检查方法为: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所用钢板桩、木桩、填筑土石方、围堰用袋等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观察;检查钢板桩、环保土工砂袋、石料等的出厂合格证;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土质鉴定报告。

在步骤五中,评价方法首先需建立起影响评价因素的集合,对所有因素,再次进行统一权重赋值,从而避免忽略因素的程度差异,最后得出得分表以及对应相应的安全等级,这样才可以根据计算结果得出结论。

本发明中,基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构建指标体系,从而确立设备的评分指标,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采用百分制评分的方式,明确约束了围堰施工过程中筑堰材料、堰身构造、围堰填筑、监测、检查验收以及安全防护、拆除、河道清理不同项目的规范,进而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应用于其它领域,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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