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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属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领域,采集平台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构建采集信息对应的数据库,服务器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并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计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显示待评价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实现了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的动态评价与监测显示。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4862131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2-08-05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南京绿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210390226.1

  • 发明设计人 欧吉顺;张伟;周楚新;吴德才;

    申请日2022-04-14

  • 分类号G06Q10/06(2012.01);G06Q50/02(2012.01);G06Q50/26(2012.01);

  • 代理机构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11569;

  • 代理人杜阳阳

  • 地址 210061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9号b座509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6:17:34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2-08-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6Q10/06 专利申请号:2022103902261 申请日:20220414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22-08-05

    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业生产合作社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近些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速度迅猛,数量增加较快,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上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式的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各省市地区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平衡,总体上单个合作社的规模依然偏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偏弱。而这些问题增加了银行向合作社的授信、金融机构向合作社的信贷资金的风险,导致银行或金融机构不愿将资金贷给合作社,从而限制着合作社的发展。因此,对合作社进行信用评价可以为银行授信、金融保险、政府部门监管提供数据决策。

由于合作社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所以信息比较分散,致使跨部门收集信息工作量大,难度高。同时,合作社在管理上并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以及缺乏信息的披露等导致了评价数据不容易获得。并且现有合作社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不全面,不能完整的反映出合作社的状况。

因此,对于合作社进行动态信用评价,并且构建与合作社经营特点相符合的信用评价体系已经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以实现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的动态评价与监测显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采集平台,用于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并将工商信息存储至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存储至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存储至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存储至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舆情信息存储至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

服务器,用于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并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计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

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选取预设区域的待评价专业合作社,并从服务器中获取待评价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后进行显示。

可选的,所述服务器包括:

提取模块,用于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

关联模块,用于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

指标体系构建模块,用于构建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所述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正向评价指标和负向评价指标;

权重确定模块,用于根据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权重;

指标值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依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确定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

信用系数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获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

信用等级确定模块,用于根据信用系数,通过查找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对应表,确定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等级。

可选的,所述服务器还包括:

统计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中的工商信息,确定每个合作社的注册地址和经营的农产品大品类和农产品小品类;根据每个合作社经营的注册地址,统计同一县区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并统计同一市区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

可选的,所述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显示用户选取的预设区域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

所述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还用于显示用户选中的合作社的工商信息、正向评价指标的值和负向评价指标的值。

可选的,所述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接收用户上传的合作社的审核信息,并传输至所述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用于审核和校对所述审核信息的正确性,并将审核和校对通过后的审核信息上传至相应的数据库中。

可选的,所述采集平台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的来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家庭农场数据库、专业大户数据库、农业龙头企业数据库;

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包括:省级示范社数据库和国家级示范社数据库。

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创建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和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

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并分别存储至对应的数据库中;

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

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

构建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所述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正向评价指标和负向评价指标;

根据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权重;

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依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确定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

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获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

根据信用系数,通过查找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对应表,确定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等级。

可选的,所述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并分别存储至对应的数据库中,之后还包括:

接收用户上传的合作社的审核信息;

审核和校对所述审核信息的正确性;

将审核和校对通过后的审核信息上传至相应的数据库中。

可选的,所述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获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具体包括:

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利用公式

其中,SI为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x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发明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本发明公开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采集平台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构建采集信息对应的数据库,服务器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并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计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显示待评价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实现了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的动态评价与监测显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的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方法,以实现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的动态评价与监测。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如图1所示,系统包括:采集平台、服务器、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和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

采集平台用于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并将工商信息存储至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存储至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存储至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存储至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舆情信息存储至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其中,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包括国家级合作社和省级合作社名单,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包括合作社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名单,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包括合作社或法人获奖信息/合作社或法人参与重要会议信息等。

服务器用于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并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计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

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选取预设区域的待评价专业合作社,并从服务器中获取待评价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后进行显示。以中国为例,预设区域指代中国的市区或县区。

在一个示例中,服务器包括:提取模块、关联模块、指标体系构建模块、权重确定模块、指标值确定模块、信用系数计算模块和信用等级确定模块。

提取模块用于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关联模块用于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指标体系构建模块用于构建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正向评价指标和负向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模块用于根据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权重。指标值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依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确定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信用系数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获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信用等级确定模块用于根据信用系数,通过查找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对应表,确定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等级。

在一个示例中,服务器还包括:统计模块。统计模块用于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中的工商信息,确定每个合作社的注册地址和经营的农产品大品类和农产品小品类;根据每个合作社经营的注册地址,统计同一县区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并统计同一市区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

在一个示例中,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显示用户选取的预设区域内经营同一农产品大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和同一农产品小品类的合作社数量。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还用于显示用户选中的合作社的工商信息、正向评价指标的值和负向评价指标的值。

在一个示例中,合作社信用评价平台用于接收用户上传的合作社的审核信息,并传输至服务器。服务器用于审核和校对审核信息的正确性,并将审核和校对通过后的审核信息上传至相应的数据库中。

本发明通过构建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国家级合作社和省级合作社名单、合作社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名单、通过关联合作社和法人名称采集的合作社舆情信息(合作社或法人获奖信息/ 合作社或法人参与重要会议信息)。同时,建立后台信息采集-上传-审核-管理系统,便于用户上传审核信息,实现自动数据采集和人工数据采集相结合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大数据分析,进而对其信用进行动态智能评价与监测,为政府部门监管、银行授信、金融保险提供数据决策依据。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农业生产合作社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方法,如图2 所示,方法包括:

步骤S1,创建合作社工商信息数据库、合作社信用数据库、合作社资格认定数据库、农产品资格认定数据库和合作社舆情信息数据库。

步骤S2,以合作社为关键词分别自动采集合作社的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合作社资格认定信息、农产品资格认定信息和舆情信息,并分别存储至对应的数据库中。

依托已公开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包含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社数据库)、家庭农场数据库、专业大户数据库、农业龙头企业数据库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工商信息、信用信息、舆情信息等海量信息的自动采集。

步骤S3,从每个数据库的每条数据中提取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

步骤S4,将合作社名称和法人名称全部一致的数据进行关联,获得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

步骤S5,构建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正向评价指标和负向评价指标。

正向评价指标18项,重要程度按顺序排列如下:

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为国家级示范社(农业部认定)

2、生产经营主体是否为省级示范社(省农业农村厅认定)

3、生产经营主体是否为守信激励合作社(国家税务机关每年认定)

4、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获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格资质荣誉证书

4.1区县级政府部门颁发

4.2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

4.3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

4.4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例如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国名牌奖项 4.5省部级协会部门颁发

4.6产业联盟及企业颁发

5、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获得农产品资格认定

5.1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5.2有机农产品

5.3绿色农产品

5.4无公害农产品

6、生产经营主体法人是否获得荣誉奖励

7、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获得政府资助补助奖励

7.1区县级政府奖补资金

7.2地市级政府奖补资金

7.3省部级政府奖补资金

7.4国家级政府奖补资金

8、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银行授信记录

9、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参与承担国家相关部门科技类项目

9.1地市级科技项目

9.2省部级科技项目

9.3国家级科技项目

10、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取得商标

1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申请取得专利

12、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特许经营许可资质

13、生产经营主体的年销售额

13.1 500万以下

13.2 500万-1000万

13.3 1000万-2000万

13.4 2000万-4000万

13.5 4000万-6000万

13.6 6000万-8000万

13.7 8000万-1亿

13.8一亿元以上

14、生产经营主体的吸纳入股农户数量

14.1 50户以下

14.2 50户-100户

14.3 100户-200户

14.4 200户-400户

14.5 400户以上

15、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在天猫/京东开店

15.1年营业额100万以下

15.2年营业额100万-500万

15.3年营业额500万-1000万

15.4年营业额1000万以上

16、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在淘宝、拼多多及其他电商平台开店

16.1年营业额100万以下

16.2年营业额100万-500万

16.3年营业额500万-1000万

16.4年营业额1000万以上

17、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备案网站及链接

18、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头条号、直播卖货负向评价指标12项,严重程度按由重到轻排序如下:

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已经注销

2、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被取缔

3、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立案信息

4、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是被执行人

4.1有至少1次被执行人分信息

4.2有2次以上被执行人信息

5、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失信惩戒记录

5.1有1次

5.2有2次以上

6、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税收违法记录

7、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欠税公告

8、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行政处罚记录

8.1有至少1次行政处罚记录

8.2有2次以上行政处罚记录

9、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9.1有至少1次环保处罚记录

9.2有2次以上环保处罚记录

10、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法人失信(限制消费令)记录

11、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经营异常记录

12、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有风险提示记录

12.1有1项风险提示记录

12.2有2项以上风险提示记录

步骤S6,根据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合作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权重。

步骤S7,根据每个合作社的关联数据,依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确定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

步骤S8,根据每个合作社对应的每个指标的值和每个指标的权重,获得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系数。

计算使用的公式为

步骤S9,根据信用系数,通过查找信用系数和信用等级对应表,确定每个合作社的信用等级。

信用分5分等级:信用最优/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较差/信用垃圾,其中,信用一般的情况就是这个合作社没有获得任何奖励也没有任何处罚。根据不同信用系数匹配对应等级。

同时,本发明建立后台信息采集-上传-审核-管理系统,便于用户上传审核信息,实现自动数据采集和人工数据采集相结合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用户上传审核信息的过程为:

接收用户上传的合作社的审核信息;

审核和校对审核信息的正确性;

将审核和校对通过后的审核信息上传至相应的数据库中。

本发明依托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包含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社数据库)、家庭农场数据库、专业大户数据库、农业龙头企业数据库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工商信息、信用信息、舆情信息等海量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关联分析,通过大数据模型构建由数十项评价指标组合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积分评价大数据分析系统,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实现对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动态评价监测及大数据分析,为政府部门监管、银行授信、金融保险等部门提供数据决策参考。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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