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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造船成本预计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该方法可以按照造船产品各项目要求所对应的成本金额,在数据库中选择并纳入预实成本,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可以快速根据产品需求进行选择,可以快速地得到相应的预计成本,便捷地做出相应的调整,有效避免人工计算的繁杂和经验依赖性,而其中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可以便捷地对数据库进行更新调整,提高其计算的准确性。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方法的系统,包括数据库、项目分类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计算模块,可以快速便捷地计算出预实成本,减少人工的工作量,降低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效率和降低出错率。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127498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7-16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中船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110479578.X

  • 发明设计人 刘泽欢;夏子斌;司徒民淇;

    申请日2021-04-29

  • 分类号G06F16/23(20190101);G06F16/22(20190101);G06Q10/06(20120101);G06Q50/04(20120101);

  • 代理机构44202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颜希文;管莹

  • 地址 510555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978室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1:52:33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造船成本预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水路运输的低廉稳定,为船舶工业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当前世界船舶工业正在加速向劳动力、资本丰富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区域转移,并且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工业和科研体系健全,产业发展基础稳固,拥有适宜造船的漫长海岸线,发展船舶工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使得我国船舶工业有望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从盈利的角度出发,由于船舶的生产制造较为复杂,流程周期较长,一般的造船产品的生产制造必须进行相应的成本控制。

通常在造船产品合同签订后,船舶生产成本监控就贯穿在船舶设计及建造的始终。预实成本主要是指船舶产品预计的实际成本,规划管理者通过计算不同阶段的产品预实成本,及时对生产和经营计划作出调整。预实成本的计算涉及财务系统、物资系统、设计系统等,但目前采用的预实成本计算大部分是传统的人工读取和整理方式,预实成本的需要人工经验进行计算和调整,这种方式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效率低下、容易出错。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效、迅速、准确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方法的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根据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建立造船产品数据库;

b、选择造船产品,根据造船产品各项目要求所对应的成本金额,在数据库中选择并纳入预实成本;

c、对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记录在数据库中;

d、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

进一步地,步骤a中建立数据库时对造船产品和各项目要求进行编号分类。

进一步地,步骤b中实行滚动预实时点要求,每月开展相关成本项目的预实滚动分析,其中资材成本于合同生效后4个月纳入节点,人工成本和专用费于开工当月纳入节点。

进一步地,步骤c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中,在产品目标成本下达后,预实成本设定为目标成本,预实物量设定为目标物量,预实单价设定为目标单价,预实工时设定为目标工时。

进一步地,步骤c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过程中,遵循原材料成本调整原则、设备成本调整原则、外包外协费调整原则、分摊性人工费调整原则、对外合同专用费调整原则、内控外付专用费调整原则和分摊性专用费调整原则;

原材料成本调整原则为设计物量超过预实物量时,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预实成本修改为设计物量*目标单价;造船产品下水后,若设计物量较目标物量节省10%以上,那么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110%,预实成本修改为预实物量*目标单价;采购单价不等于目标单价时,预实单价修改为采购单价,预实成本修改为设计物量*采购单价,多批次采购项目的预实成本不能调减,若领用成本超出预实成本,预实成本修改为领用成本;

设备成本调整原则为设备成本调整原则为当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外包外协费调整原则为设计物量超出预实物量时,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预实成本=设计物量*目标单价;产品下水后,设计物量较目标物量节省10%以上,那么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110%,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分摊性人工费调整原则为工时进度小于60%时,预实工时修改为目标工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实际成本(已发生工时所分摊费用)+(预实工时-已发生工时)*目标分摊单价,否则将预实成本修改为实际成本(已发生工时所分摊费用)+(预实工时-已发生工时)*最新分摊单价;

对外合同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内控外付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外付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外付金额;

分摊性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已分摊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已分摊费用。

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的系统,包括数据库、项目分类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计算模块;

数据库用于储存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

项目分类模块将造船产品和预实成本进行分类并指定代码;

数据传输模块用于根据代码对应信息对数据库进行读写;

计算模块用于对预实成本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记录到数据库中。

进一步地,数据传输模块可以识别文件内容并导入到数据库中,数据传输模块可以将预实成本信息通过文件导出,数据库设有读写权限。

进一步地,项目分类模块中,对每一个预实成本分类项目,依据代码的父子关系,以折叠树展示至更细维度。

进一步地,文件为EXCEL或PDF,数据传输模块通过识别文件信息并导入到数据库中时设有覆盖提醒。

进一步地,数据传输模块读取代码后查询数据库中对应的预实成本,以表格形式展示。

本发明实施例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该方法可以按照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建立造船产品数据库,然后选择造船产品,根据造船产品各项目要求所对应的成本金额,在数据库中选择并纳入预实成本,及时对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记录在数据库中,最后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这样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可以快速根据产品需求进行选择,可以快速地得到相应的预计成本,便捷地做出相应的调整,有效避免人工计算的繁杂和经验依赖性,而其中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可以便捷地对数据库进行更新调整,提高其计算的准确性;

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的系统,包括数据库、项目分类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计算模块,其中数据库用于储存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项目分类模块将造船产品和预实成本进行分类并指定代码数据传输模块用于根据代码对应信息对数据库进行读写,计算模块用于对预实成本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记录到数据库中,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减少人工的工作量,降低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效率和降低出错率,降低对计算作业人员的依赖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如图1-2所示,本发明的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根据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建立造船产品数据库;

b、选择造船产品,根据造船产品各项目要求所对应的成本金额,在数据库中选择并纳入预实成本;

c、对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记录在数据库中;

d、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

其中所谓的预实成本就是船舶产品预计的实际成本,规划管理者通过计算不同阶段的产品预实成本,及时对生产和经营计划作出调整。而预实成本包括资材成本、人工成本、专用费和不可预见费;资材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和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包括外包外协费和分摊性人工费,专用费包括对外合同专用费、内控外付专用费和分摊性费用等。

在a步骤中,可以根据船厂多年的订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造船产品成本的数据录入数据库中,利用数据库存储相关的造船产品信息和成本信息。同时也将预实成本录入到数据库中,方便后续查阅和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可以有利于企业管理和减少对经验性员工的依赖性,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建立的数据库可以方便大数据读取和管理,可用于造船产品生产过程的优化。同时也可以将一些造船成本信息也集成到数据库中,可以实现对一些商业机密进行加密。

在b步骤中,可以根据要求选择所需的产品类型,提取所需的成本信息加入到预实成本中。在选择所需得造船产品类型信息后,在数据库中提取相应得信息,整理并纳入预实成本中。

在c步骤中,当造船产品数量较多时,可以根据首艘完成制作的船舶的成本信息对后续船舶制作的预实成本进行调整,根据是否超预算进行产品类型的选择更新。然后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和汇总,记录到数据库中,方便后续查看,并且更好地监控整个制造流程。

在d步骤中,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更新,确保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精准性,及时归纳数据。

进一步地,步骤a中建立数据库时对造船产品和各项目要求进行编号分类,可以根据船舶类型设置一个大类,然后各种零部件产品依次小类归纳,翻遍查询和挑选。

进一步地,步骤b中实行滚动预实时点要求,也就是根据实际时间点完成一些成本信息的更新。其中每月开展相关成本项目的预实滚动分析,所谓预实滚动分析就是预实成本的检阅查看分析。其中资材成本于合同生效后4个月纳入节点,人工成本和专用费于开工当月纳入节点。这些时间节点可以利于造船生产,便于统计计算。

进一步地,步骤c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中,在产品目标成本下达后,预实成本设定为目标成本,预实物量设定为目标物量,预实单价设定为目标单价,预实工时设定为目标工时。此时所计算出来的预实成本和预实工时和合理的,并且是相对较佳的规划,所以作为造船生产的规范标准。通常在数据库中还会记录下与成本相关的信息,譬如工时、物量、单价之类的这些衡量的标准,相应地有预实工时、预实物量、预实单价等。

进一步地,步骤c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过程中,遵循原材料成本调整原则、设备成本调整原则、外包外协费调整原则、分摊性人工费调整原则、对外合同专用费调整原则、内控外付专用费调整原则和分摊性专用费调整原则;

原材料成本调整原则为设计物量超过预实物量时,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预实成本修改为设计物量*目标单价;造船产品下水后,若设计物量较目标物量节省10%以上,那么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110%,预实成本修改为预实物量*目标单价;采购单价不等于目标单价时,预实单价修改为采购单价,预实成本修改为设计物量*采购单价,多批次采购项目的预实成本不能调减,若领用成本超出预实成本,预实成本修改为领用成本。

设备成本调整原则为设备成本调整原则为当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外包外协费调整原则为设计物量超出预实物量时,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预实成本=设计物量*目标单价;产品下水后,设计物量较目标物量节省10%以上,那么预实物量修改为设计物量*110%,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分摊性人工费调整原则为工时进度小于60%时,预实工时修改为目标工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实际成本(已发生工时所分摊费用)+(预实工时-已发生工时)*目标分摊单价,否则将预实成本修改为实际成本(已发生工时所分摊费用)+(预实工时-已发生工时)*最新分摊单价;

对外合同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已签合同的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或所有合同均已签完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合同金额。

内控外付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外付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外付金额。

分摊性专用费调整原则为已分摊金额超出预实成本时,预实成本修改为已分摊费用。

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的系统,包括数据库、项目分类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计算模块,可以根据需要设计其他的功能模块。

数据库用于储存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将这些数据归纳好并进行相应的备份,方便调用和修改。

项目分类模块将造船产品和预实成本进行分类并指定代码,项目分类模块有利于将繁多的数据进行分类,并且方便查看和调用。

数据传输模块用于根据代码对应信息对数据库进行读写,数据传输模块可以方便数据的调用和修改,其中数据传输模块的稳定性直接关系着数据的准确性。

计算模块用于对预实成本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记录到数据库中。

进一步地,数据传输模块可以识别文件内容并导入到数据库中,可以设置为能够读取某些格式的文本,录入相关的信息,方便数据录入。数据传输模块可以将预实成本信息通过文件导出,可以方便数据的全局查看。数据库设有读写权限,可以控制用户的“只读”和“修改”权限,避免错误操作,并且可以对一些信息保密设置。

进一步地,项目分类模块中,对每一个预实成本分类项目,依据代码的父子关系,以折叠树展示至更细维度。项目数的分布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到子类,便于选择与操作,同时可以容纳更多的描述细节。

进一步地,文件为EXCEL或PDF,采取比较通用的阅读文本。而数据传输模块通过识别文件信息并导入到数据库中时设有覆盖提醒,避免失手覆盖信息,减少用户的错误操作。

进一步地,数据传输模块读取代码后查询数据库中对应的预实成本,以表格形式展示,可以方便后面的数据操作和分发。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为:在建立数据库的时候,可以将以前造船的数据信息导入,建立基本的数据库,然后对不同的船舶进行编号,可以对对应的船舶提出推荐选项,让用户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然后根据合同船舶订单进行相应的编号选择,在子项目中选择所对应的船舶配置,由系统计算整理出相应的预实成本,并设有导出功能,可根据需要导出为EXCEL/PDF/WORD等格式,利用系统的导出功能将所选造船产品的预实成本结果导出至本地计算机。在生产的过程中及时按照遵循原材料成本调整原则、设备成本调整原则、外包外协费调整原则、分摊性人工费调整原则、对外合同专用费调整原则、内控外付专用费调整原则和分摊性专用费调整原则,在系统中上报并修改相关预实成本数据。根据最后的造船情况将实际数据填入,完善矫正系统的相关数据。

综上,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可以按照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建立造船产品数据库,然后选择造船产品,根据造船产品各项目要求所对应的成本金额,在数据库中选择并纳入预实成本,及时对首制船和后续船预实成本调整,对船舶预实成本金额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记录在数据库中,最后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这样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可以快速根据产品需求进行选择,可以快速地得到相应的预计成本,便捷地做出相应的调整,有效避免人工计算的繁杂和经验依赖性,而其中根据造船产品的实际成本,对数据库中的成本信息进行调整,可以便捷地对数据库进行更新调整,提高其计算的准确性。

与之相应的一种应用该高效计算造船产品预实成本的方法的系统,包括数据库、项目分类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计算模块,其中数据库用于储存预实成本和实际造船产品成本数据,项目分类模块将造船产品和预实成本进行分类并指定代码数据传输模块用于根据代码对应信息对数据库进行读写,计算模块用于对预实成本进行调整及汇总计算,并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记录到数据库中,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减少人工的工作量,降低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效率和降低出错率,降低对计算作业人员的依赖性。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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