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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方法包括: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本发明实施例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有效的授信额度评估,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651827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4-13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11633521.2

  • 发明设计人 舒天一;陈杨杨;吕思运;

    申请日2020-12-31

  • 分类号G06Q40/02(20120101);G06Q10/06(20120101);

  • 代理机构11332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孟金喆

  • 地址 10003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35:20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为了带动各种企业的蓬勃发展,银行为企业提供了各式各样的贷款业务。在放贷之前,银行会基于企业的基本数据确定企业的授信额度。

相关技术中,通常是依据企业及企业主的金融资产、押品和信用状况等财务数据确定企业的授信额度。相关技术确定授信额度的方法主要是依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数据确定企业的授信额度,适用于长期稳定运作的大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但并不适用于在政策号召下涌现出的大批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小微企业、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小,不易贷款的特点。相关技术确定授信额度的方法不能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计算有资格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导致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会出现农民有地种,没钱种的尴尬局面。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确定授信额度。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包括:

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包括:

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分数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授信额度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通过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可以在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确定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时,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有效的授信额度评估,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计算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内容。在更加详细地讨论示例性实施例之前应当提到的是,一些示例性实施例被描述成作为流程图描绘的处理或方法。虽然流程图将各项操作(或步骤)描述成顺序的处理,但是其中的许多操作可以被并行地、并发地或者同时实施。此外,各项操作的顺序可以被重新安排。当其操作完成时所述处理可以被终止,但是还可以具有未包括在附图中的附加步骤。所述处理可以对应于方法、函数、规程、子例程、子程序等等。

实施例一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的流程图。本发明实施例可适用于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情况。该方法可以由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来执行,该装置可采用软件和/或硬件的方式实现,并一般可集成在银行系统进行授信额度的确定的计算机设备中。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具体包括:

步骤101、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其中,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小微企业、专业大户等。贷款申请请求是用于向银行系统申请贷款的请求。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系统发出贷款申请请求,银行系统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需要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进行贷款,以及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是农业经营主体对所拥有的土地的土地经营权的相关信息。可选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编号、承包方类型、承包方名称、承包方证件类型、承包方证件号码、承包方地址、承包方联系电话、承包方成员数量、承包方经营权取得方式、土地面积、承包经营权证编码、土地流转状态、是否基本农田、地块类别、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编码、经营权开始日期、经营权结束日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地块价值、地块东至、地块西至、地块南至、地块北至、是否允许二次流转抵押、地块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土地备案状态、土地抵押状态、流转类型、合同每亩价格和/或合同支付方式。

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是与农业经营主体的营业情况相关的信息。可选的,企业规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员大会信息(会议照片、会议记录、以及参会名册等)、农机车库固定资产、仓储库固定资产、粮食晾晒场固定资产、办公室固定资产、农机设备固定资产、烘干塔固定资产、大棚数量、大棚固定资产、上年代耕发票、可投入种植自有资金、参与生产经营人数、成员每年培训次数、和农科院的合作情况、上年经营收入、订单销售金额、上年种植保险面积和/或今年种植属性(种植品种、种植面积以及种植单价)。

可选的,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包括:通过外部信息采集接口和/或内部信息采集接口,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可选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可以是从农业经营主体所属省市地方政府承认的土地交易平台处或者银行系统内部的土地流转平台处获取的。土地交易平台是进行土地交易的平台,可以提供所在地区的土地的土地经营权信息。银行系统内部的土地流转平台是银行系统自主研发的土地流转平台,可以提供各地区的土地的土地经营权信息。

具体的,通过外部信息采集接口,如农业经营主体所属省市地方政府承认的土地交易平台提供的信息采集接口,获取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若农业经营主体所属地区没有土地交易平台,即不存在农业经营主体所属省市地方政府承认的土地交易平台,则可以通过内部信息采集接口,如银行系统内部的土地流转平台提供的信息采集接口,获取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由此,银行系统进行授信额度的确定的计算机设备既可以接入银行系统自主研发的土地流转平台,也可以接入各省市地方政府承认的土地交易平台,可以为不同的地区配置个性化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获取通道,既可以保证在部分地区没有土地交易平台时使用银行系统内部的土地流转平台获取土地经营权信息,又可以兼容部分地区已有的土地交易平台,在已有土地交易平台的情况下直接接入,不用重复开发。

可选的,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可以是银行的业务人员上传至向银行系统的。银行的业务人员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实地调研,记录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并将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上传至银行系统。银行系统进行授信额度的确定的计算机设备可以通过贷款系统的内部信息采集接口获取银行的业务人员上传的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

步骤102、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其中,企业评估分数是用于指示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的分数。企业评估分数越高,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越高。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是用于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进行评分,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的规则。

可选的,所述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包括: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和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是用于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进行评分的规则。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是用于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进行评分的规则。

可选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包括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各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依次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的评分值,对各项信息的分值进行累加,可以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

示例性的,针对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如果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为已流转,则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加6分;如果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为未流转,则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加3分。针对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如果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为已备案,则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加5分;如果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为未备案,则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加2分。

可选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包括企业规模信息中的各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依次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的评分值,对各项信息的分值进行累加,可以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

示例性的,针对企业规模信息中的可投入种植自有资金,如果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可投入种植自有资金大于预设资金阈值,则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加6分;如果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可投入种植自有资金小于等于预设资金阈值,则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加3分。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包括: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根据所述企业规模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包括:依次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的评分值,对各项信息的分值进行累加,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

可选的,根据所述企业规模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包括:依次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与评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每一项信息的评分值,对各项信息的分值进行累加,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包括:将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之和,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示例性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为“46分”,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为“39分”,将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和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之和“85分”,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步骤103、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其中,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是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高贷款额度。

可选的,在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之后,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是否大于预设分数阈值。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小于等于预设分数阈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

可选的,预设分数阈值可以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设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小于等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较低,没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示例性的,预设分数阈值为75分。企业评估分数的满分为100分。

可选的,在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之前,还包括: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

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可以是查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是否良好,例如,可以是调用用于进行信息检查的信息检查模块,通过信息检查模块线上调用第三方征信查询机构来检查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情况,还可以是通过信息检查模块线下核实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相关信用证明信息,以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若经检查,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良好,则征信检查通过,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否则征信检查不通过,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

可选的,在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之前,还包括: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内控名单检查。

其中,内控名单可以是银行系统内部控制贷款申请对象的名单,例如,可以是禁止贷款的黑名单;也可以是允许贷款的白名单等。

可选的,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内控名单检查,可以是将农业经营主体与内控名单进行比对,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符合内控名单对应的申请要求,例如,若经检查,农业经营主体己经被列入到黑名单中,则该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控名单检查不通过,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若农业经营主体不在黑名单中,则该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控名单检查通过,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

可选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检查和内控名单检查可以只执行一个,也可以都执行,若征信检查和内控名单检查都执行时,只有两种检查都通过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否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包括: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编码、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土地流转状态、土地备案状态以及土地抵押状态,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否是可计算土地;如果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可计算土地,则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经营权开始日期和经营权结束日期,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根据所述土地年限、所述土地计算价值、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面积以及预设的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计算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根据所述土地总价值、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以及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编码、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土地流转状态、土地备案状态以及土地抵押状态,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否是可计算土地,包括: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是否是水田、水浇地、旱地或有林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是水田、水浇地、旱地或有林地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否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用途编码是否是种植业;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用途编码是种植业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是否是允许二次流转抵押;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是允许二次流转抵押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是否是已流转;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是已流转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是否是已备案;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是已备案时,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抵押状态是否是未抵押;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抵押状态是未抵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可计算土地。

由此,在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是水田、水浇地、旱地或有林地,土地所有权性质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用途编码是种植业,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是允许二次流转抵押,土地流转状态是已流转,土地备案状态是已备案,土地抵押状态是未抵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可计算土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土地。可计算土地是可以用于作为抵押物计算授信额度的土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可计算土地,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可以作为抵押物计算授信额度。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不是水田、水浇地、旱地或有林地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用途编码不是种植业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二次流转抵押允许状态不是允许二次流转抵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流转状态不是已流转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备案状态不是已备案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抵押状态不是未抵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

可选的,在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编码、二次流转抵押的允许状态、土地流转状态、土地备案状态以及土地抵押状态,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否为可计算土地之后,还包括:如果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可以作为抵押物计算授信额度,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后续操作。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经营权开始日期和经营权结束日期,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包括: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晚于当前日期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0;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早于当前日期时,计算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和所述经营权结束日期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所述时间长度小于预设时间长度阈值时,将所述时间长度的向下取整结果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在所述时间长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间长度阈值时,将所述预设时间长度阈值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

预设时间长度阈值可以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设置。示例性的,预设时间长度阈值为5年。

在一个具体实例中,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晚于当前日期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0;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早于当前日期时,计算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和所述经营权结束日期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所述时间长度小于5年时,将所述时间长度的向下取整结果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在所述时间长度大于等于5年时,将5年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即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为5年。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包括:在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为入股时,获取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在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为非入股时,获取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和合同每亩价格中的数值较低的价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年限、所述土地计算价值、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面积以及预设的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计算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包括:根据下述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计算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土地总价值=土地年限*土地计算价值*土地面积。

在一个具体实例中,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为5年,土地计算价值为500元/亩,土地面积为600亩。根据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土地总价值=土地年限*土地计算价值*土地面积进行计算,得到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为1500000元。

可选的,根据所述土地总价值、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以及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包括:获取设定比例的所述土地总价值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中的较低数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授信额度;根据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已申请贷款金额;将所述基础授信额度和所述已申请贷款金额的差值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可选的,设定比例可以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设置,示例性的,设定比例为50%。上年经营收入是农业经营主体在上一年的经营收入,反映了农业经营主体上年的经营情况。基础授信额度是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在没有其他贷款的情况下的授信额度。

可选的,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是农业经营主体向银行系统申请贷款的相关记录信息。如果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在银行系统贷款,货款记录信息中会记录贷款金额。已申请贷款金额是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在银行系统贷款的具体金额。

在一个具体实例中,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为1500000元。设定比例为50%。设定比例的土地总价值为750000元。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为600000元。获取设定比例的土地总价值“750000元”和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600000元”中的较低数值“600000元”,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授信额度。根据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已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00元”。将基础授信额度“600000元”和已申请贷款金额“100000元”的差值“500000元”确定为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相关技术中,通常是依据企业及企业主的金融资产、押品和信用状况等财务数据评估企业的还款能力,判断企业是否有资格贷款,并计算有资格贷款的企业的授信额度。相关技术主要是依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数据评估企业的还款能力,判断企业是否有资格贷款,适用于长期稳定运作的大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但并不适用于在政策号召下涌现出的大批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小微企业、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不能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并计算有资格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导致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会出现农民有地种,没钱种的尴尬局面。

本发明实施例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并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继续执行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小于等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较低,没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

本发明实施例在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确定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小,不易贷款的特点,而土地又是一种不易转移,适合抵押的资产。本发明实施例可以用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来作为抵押物,以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作为限制,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同等规模企业中给出最高的授信额度,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通过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然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可以在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确定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时,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有效的授信额度评估,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实施例二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的流程图。本发明实施例可以与上述一个或者多个实施例中各个可选方案结合。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具体包括:

步骤201、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步骤202、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步骤203、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是否大于预设分数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204;若否,则执行步骤207。

其中,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小于等于预设分数阈值,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较低,没有资格进行贷款,因此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

步骤204、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若通过,则执行步骤205;若不通过,则执行步骤207。

可选的,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可以是查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是否良好,例如,可以是调用用于进行信息检查的信息检查模块,通过信息检查模块线上调用第三方征信查询机构来检查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情况,还可以是通过信息检查模块线下核实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相关信用证明信息,以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若经检查,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良好,则征信检查通过,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否则征信检查不通过,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

步骤205、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内控名单检查:若通过,则执行步骤206;若不通过,则执行步骤207。

其中,内控名单可以是银行系统内部控制贷款申请对象的名单,例如,可以是禁止贷款的黑名单;也可以是允许贷款的白名单等。

可选的,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内控名单检查,可以是将农业经营主体与内控名单进行比对,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符合内控名单对应的申请要求,例如,若经检查,农业经营主体己经被列入到黑名单中,则该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控名单检查不通过,直接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不再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若农业经营主体不在黑名单中,则该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控名单检查通过,继续执行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的操作。

步骤206、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步骤207、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根据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然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和内控名单检查,在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征信检查和内控名单检查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情况以及银行系统内部控制贷款申请对象的名单,综合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可以在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情况以及银行系统内部控制贷款申请对象的名单,确定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时,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有效的授信额度评估,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实施例三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所述装置包括:信息获取模块301、分数确定模块302以及授信额度确定模块303。

其中,信息获取模块301,用于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分数确定模块302,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授信额度确定模块303,用于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通过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评估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能力,判断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资格贷款,可以在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确定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有资格进行贷款时,根据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确定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实现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所拥有的土地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进行有效的授信额度评估,可以最大限度给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信息获取模块301在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时,具体用于:通过外部信息采集接口和/或内部信息采集接口,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可以还包括:征信检查模块,用于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征信检查。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可以还包括:内控名单检查模块,用于对所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内控名单检查。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所述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包括: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和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分数确定模块302可以包括: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企业规模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企业评估分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评估分数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评估分数,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确定模块303可以包括:土地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编码、二次流转抵押的允许状态、土地流转状态、土地备案状态以及土地抵押状态,判断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否是可计算土地;土地年限确定单元,用于如果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是可计算土地,则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经营权开始日期和经营权结束日期,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土地计算价值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土地总价值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年限、所述土地计算价值、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土地面积以及预设的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计算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授信额度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土地总价值、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以及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土地年限确定单元具体用于: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晚于当前日期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0;在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早于当前日期时,计算所述经营权开始日期和所述经营权结束日期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所述时间长度小于预设时间长度阈值时,将所述时间长度的向下取整结果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在所述时间长度大于等于所述预设时间长度阈值时,将所述预设时间长度阈值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年限。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土地计算价值确定单元具体用于:在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为入股时,获取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在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流转类型为非入股时,获取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和合同每亩价格中的数值较低的价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计算价值。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土地总价值计算单元具体用于:根据下述土地总价值计算公式,计算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的土地总价值:土地总价值=土地年限*土地计算价值*土地面积。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确定单元具体用于:获取设定比例的所述土地总价值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中的上年经营收入中的较低数值,作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授信额度;根据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货款记录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已申请贷款金额;将所述基础授信额度和所述已申请贷款金额的差值确定为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确定模块303还用于:如果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不是可计算土地,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

在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选的,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可以还包括:申请失败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小于等于预设分数阈值时,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失败。

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装置,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上述授信额度的确定装置可执行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具备执行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

实施例四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计算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图4示出了适于用来实现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示例性计算机设备12的框图。图4显示的计算机设备12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如图4所示,计算机设备12以通用计算设备的形式表现。计算机设备12的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16,存储器28,连接不同系统组件(包括存储器28和处理器16)的总线18。

总线18表示几类总线结构中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存储器总线或者存储器控制器,外围总线,图形加速端口,处理器或者使用多种总线结构中的任意总线结构的局域总线。举例来说,这些体系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标准体系结构(ISA)总线,微通道体系结构(MAC)总线,增强型ISA总线、视频电子标准协会(VESA)局域总线以及外围组件互连(PCI)总线。

计算机设备12典型地包括多种计算机系统可读介质。这些介质可以是任何能够被计算机设备12访问的可用介质,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介质,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介质。

存储器28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器形式的计算机系统可读介质,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30和/或高速缓存存储器32。计算机设备12可以进一步包括其它可移动/不可移动的、易失性/非易失性计算机系统存储介质。仅作为举例,存储系统34可以用于读写不可移动的、非易失性磁介质(图4未显示,通常称为“硬盘驱动器”)。尽管图4中未示出,可以提供用于对可移动非易失性磁盘(例如“软盘”)读写的磁盘驱动器,以及对可移动非易失性光盘(例如CD-ROM,DVD-ROM或者其它光介质)读写的光盘驱动器。在这些情况下,每个驱动器可以通过一个或者多个数据介质接口与总线18相连。存储器28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程序产品,该程序产品具有一组(例如至少一个)程序模块,这些程序模块被配置以执行本发明各实施例的功能。

具有一组(至少一个)程序模块42的程序/实用工具40,可以存储在例如存储器28中,这样的程序模块42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一个或者多个应用程序、其它程序模块以及程序数据,这些示例中的每一个或某种组合中可能包括网络环境的实现。程序模块42通常执行本发明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功能和/或方法。

计算机设备12也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外部设备14(例如键盘、指向设备、显示器24等)通信,还可与一个或者多个使得用户能与该计算机设备12交互的设备通信,和/或与使得该计算机设备12能与一个或多个其它计算设备进行通信的任何设备(例如网卡,调制解调器等等)通信。这种通信可以通过输入/输出(I/O)接口22进行。并且,计算机设备12还可以通过网络适配器20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例如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或公共网络,例如因特网)通信。如图所示,网络适配器20通过总线18与计算机设备12的其它模块通信。应当明白,尽管图4中未示出,可以结合计算机设备12使用其它硬件和/或软件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微代码、设备驱动器、冗余处理单元、外部磁盘驱动阵列、RAID系统、磁带驱动器以及数据备份存储系统等。

处理器16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28中的程序,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例如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实施例五

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例如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授信额度的确定方法。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响应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申请请求,获取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信息和企业规模信息;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所述企业规模信息以及预设的企业评估规则,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在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评估分数大于预设分数阈值时,根据所述土地经营权信息和所述企业规模信息确定所述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

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的介质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文件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

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

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或其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操作的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Smalltalk、C++,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部分在远程计算机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机或计算机设备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机的情形中,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机,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机(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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