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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近视眼的隐形眼镜以及治疗近视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描述一种用于治疗近视眼的隐形眼镜及方法。该隐形眼镜包括内光学区及外光学区。该外光学区包括至少一个具有选择用于矫正远距视力的第一屈光力的部位。该内光学区具有相对上更为正的屈光力(加光屈光力)。在某些实施例中,在该内光学区的范围内,该加光屈光力实质上恒定。在其它实施例中,在该内光学区的范围内,该加光屈光力可变。虽然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内光学区具有设计用于实质上消除近视眼的调节迟滞的屈光力,但是在其它实施例中,该加光屈光力可更高。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7-04-12

    授权

    授权

  • 2015-05-20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2C7/04 申请日:20110303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5-04-22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180012186.7、题目为“用于近视眼的隐形眼镜 以及治疗近视的方法”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领域为用于近视眼的隐形眼镜及治疗近视的方法。具体地, 本发明的隐形眼镜及相关方法可适用于并非实质上老花眼的近视眼。本发 明的实施例适用于其中近视正恶化的近视眼。

背景技术

许多人因近视(short-sightedness)而受苦。近视的罹患率日益增加。因 此导致对于解决方法的研发的专注增加。此外,就许多人而言,尽管使用 某些现有方法进行矫正,近视仍会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恶化。

图1表示具正常视力(亦即既非远视也不是近视)的眼睛。图2表示正 在观看远对象的近视眼;该影像的焦点位于视网膜的前面。该相对于该视 网膜的偏移的焦点会使视力模糊不清。

数种技术已经被用于以矫正近视。这些技术包括配眼镜或隐形眼镜或 眼内水晶体、角膜的手术矫形及通过硬式或软式隐形眼镜而进行角膜的暂 时性矫形。

当注视近对象时,已经发现许多患有近视的人调节视力的程度不足以 使影像前进至视网膜上。该调节不足通称为调节迟滞(lag of  accommodation)。图3表示一患有调节迟滞的近视眼;该影像的焦点位于 视网膜的后面。涉及儿童的研究指出调节迟滞通过随着渐增的近焦点(也就 是调节力)需求而增加。在一项涉及主要为欧裔的儿童的研究中,使用计算 机验光机在33厘米所测定的调节迟滞发现8至11岁的儿童的中位迟滞为 1.26D(范围自-0.75至2.82D)。在华裔的儿童内,在33厘米所测定的调节 迟滞为0.74+/-0.27D。

授予Radhakrishnan等人的专利公开案EP 2004/005560 A1描述通过控 制像差以按预定方式操控视觉影像的中及高空间频率尖峰的位置而迟缓 或控制近视的恶化的方法。中及高空间频率尖峰的调整位置用以改变调节 迟滞。该方法要求提供具可控制预定像差的设计的眼用系统并需要可提供 负球面像差的设计。

国际专利公开案WO 05/055891 A1描述在控制近视的恶化的目标下, 隐形眼镜可控制相对视场曲折(curvature of field)的用途。该方法包括相对 于视网膜,将外周影像向前移动且可得到清楚的中心视力。

美国专利6,752,499(Aller)描述在内注视差异(esofixation disparity)下, 多焦点隐形眼镜可控制近视眼的近视恶化的用途。Aller描述提供可得到令 人可接受的远距视力且可减少或矫正近处的内转隐斜视的隐形眼镜。Aller 描述具有最高2.25D的加光屈光力的近中心又焦点隐形眼镜的用途以及具 有最高2.5D的加光屈光力的远中心隐形眼镜的用途。

多焦点及双焦点隐形眼镜也已经设计用于老花眼。

美国专利6,457,826(Lett)描述中心近双焦点隐形眼镜及中心远双焦点 隐形眼镜。所述的中心近双焦点隐形眼镜的实施例具有延伸至2.07毫米的 弦直径的恒定屈光力中心区域、从2.71毫米的弦直径开始的远距屈光力外 区域及可提供自该中心区域至该外区域的连续屈光力跃迁的梯度屈光力 非球面区域。就3.0毫米瞳孔而言,Lett表示该近屈光力占据瞳孔面积的 48%,而该远距屈光力占据18%。就5.0毫米瞳孔而言,Lett表示该近屈 光力占据瞳孔的17%,而该远距屈光力占据71%。

美国专利5,139,325(Oksman等人)描述具有与隐形眼镜的径向距离成 反比的视力矫正屈光力的隐形眼镜。在一所述实例中,隐形眼镜自中心至 0.72毫米的半径内具有在远距视力上的2.75屈光度的加光屈光力(add  power),在0.72毫米的半径之外,该加光屈光力随着半径呈反比地降低。 另一实例在最大0.66毫米的半径上,在远距视力上具有3.00屈光度的加 光屈光力。除非舍去该功用,该加光屈光力不会到零。

美国专利5,754,270(Rehse等人)描述具有中心非球面区的隐形眼镜, 在最大约2.4毫米的直径,该中心非球面区在远距视力上具有介于2.25至 2.5D间的加光屈光力,在介于2.4毫米与2.50毫米直径间的区域范围内, 加光屈光力的变化为约0.5至1.25D,然后加光屈光力渐进性减少,一直 到在约6毫米直径处达到进行远距视力矫正所需的屈光力。

本专利说明书内所提到的任何在先技术并非且不应被视为承认或任 何形式地建议该在先技术可在任何权限下形成公知常识的一部分或可由 本领域技术人员合理地预期、确定、了解并视为具有重大关联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一般而言有关于隐形眼镜以及隐形眼镜用于治疗近视眼的用 途。

该隐形眼镜包括内光学区及外光学区。该外光学区包括至少一个具有 经选择可矫正远距视力的第一屈光力的部位。该内光学区具有相对上更为 正的屈光力(加光屈光力)。在某些实施例中,在该内光学区范围内该加光 屈光力实质上恒定。在其它实施例中,在该内光学区范围内该加光屈光力 可变。虽然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内光学区具有经设计可实质上消除近视眼 的调节迟滞的屈光力,但是在其它实施例中,该加光屈光力可更高,例如 最大约4屈光度。

凡提到远距视力的矫正,均包括提供具有可实质上消除视力模糊不清 的第一屈光力的隐形眼镜。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包括至少一个具有比该第一屈光力相对 上更为正的第三屈光力的部位。该具有第三屈光力的部位不同于该内光学 区;该第三屈光力通过具有该第一屈光力的部位而自该内光学区分离出 来。如果该加光屈光力恒定,则该第三屈光力可实质上等于该加光屈光力, 或如果该加光屈光力可变,则该第三屈光力可实质上等于该内光学区中的 最大加光屈光力。或者,该第三屈光力可不同于第二屈光力。在某些实施 例中,该第三屈光力相对上比该加光屈光力更为正。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包括至少两个比该第一屈光力相对上更 为正的屈光力的部位,其通过具有该第一屈光力的部位而分开。在某些实 施例中,该至少两个部位各具有相同屈光力。或者,该至少两部位各具有 不同屈光力。当屈光力不同时,具有相对上更为正的屈光力的部位在该隐 形眼镜上的位置的径向距离大于该具有相对上小的屈光力的部位。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内光学区包含延伸经过该光学区的经线。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内光学区的直径及/或该隐形眼镜的其它加光屈光 力部位经选择为最大值并且仍可维持令人可接受的远距视力。该选择可以 是一种重复方法,其考虑到近视的恶化及具有加光屈光力的隐形眼镜的部 位对远距视力的影响。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内光学区的位置偏离该隐形眼镜的中心。在这些 实施例中,该角膜隐形眼镜被构造成当配戴于眼睛时具有某一定向,从而 使该内光学区的位置偏离于鼻方向的中心。

在某些实施例中,任一能矫正远距视力的眼睛的屈光不正的区域都可 矫正屈光不正,从而提供实质上清楚的远距视力。

一种提供用于近视眼的隐形眼睛的方法,包括提供包含具有可矫正远 距视力的屈光力的部分以及具有加光屈光力的部分的如上所述的隐形眼 镜。由此,这些部位及/或该屈光力曲线及/或该加光屈光力的大小可随影 响近视恶化的速率的目标及/或维持令人可接受的远距视力的目标而不同。

可提供一系列隐形眼镜以选择具有如上所述的不同特征的隐形眼镜 并且不需为了个别配戴者而进行订制。

通过以下实施方式及/或自附图可了解本发明的另外一般方面及前述 段落中所述的各方面的另外实施例。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正常视力的眼睛。

图2表示正在观看远对象的近视眼。

图3表示患有调节迟滞的近视眼。

图4表示本发明的隐形眼镜的实施例的平面图。

图5表示图4的隐形眼镜的横截面。

图6表示正经由图4的隐形眼镜观看远物件的近视眼。

图7表示正经由图4的隐形眼镜观看近物件的近视眼。

图8表示根据本发明的隐形眼镜的若干实施例的相对屈光力与半径的 曲线图。

图9表示用于近视的具有增加的相对视场曲折的处置轮廓。

图10表示本发明的隐形眼镜的另一实施例的平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1.序言

如上文简述,当观看近物件时,近视眼会经历调节迟滞。较大程度的 调节迟滞可能与近视的恶化有关。由于该迟滞,当阅读近距文句或对象时, 视网膜有可能受到模糊不清或散焦(远视)的影响。该模糊不清或散焦已经 被理论上推定为眼睛成长的刺激因素。

可减少调节不正的机制是在近观看时使用正镜片(其为相对于该镜片 的远距屈光力具正屈光力的镜片)。该正屈光力可以使影像更接近视网膜, 因此可减少或消除调节迟滞。可使用双焦点眼镜或多焦点眼镜,例如渐进 多焦点镜片(该镜片的上区经提供用于远距视力,而其下区经提供具有相对 于远区的用于近观看的正屈光力),以提供用于近距观看的此种附加正屈光 力。

与使用眼镜有关的争议是在观看近对象的适应性。为了使该镜片有 效,在观看近对象时应该使用具有附加正屈光力的该镜片的下部位,然而, 由于没有诱因引导通过该眼镜的下部位来进行观察,所以当注视近对象 时,患者(尤其儿童)会把头向下倾斜并持续使用该镜片的远部位而非使用 该近部位。

在该情况下,隐形眼镜可提供更佳适应性,因为其与该眼睛对齐,所 以可消除眼随头移动的必要。而且,在该眼镜配戴的情况下,甚至在其中 该儿童通过眼镜的该下部位而观察的情况下,由于在该眼镜后方发生观察 变动及眼球运动,所以难以在任何时候使合适屈光力与该眼睛对齐。假定 该隐形眼镜摆放在眼睛的前表面上且完全与该眼球运动对齐,则具有合适 屈光力曲线的隐形眼镜可确保该儿童在所有观看距离下能接收到合适的 矫正屈光力。

2.具有不同屈光力的区域的隐形眼镜

图4表示用以矫正近视的隐形眼镜100的实施例的平面图。该隐形眼 镜100包括3个区及过渡区。这3个区为内光学区1、外光学区2及外周 区3。过渡区4位于该内光学区1与外光学区2之间,所有区域都在该隐 形眼镜的外周缘5(其在图4中以虚线代表)内。

图5表示穿过该隐形眼镜100的直径的横截面。在所示实施例中,该 隐形眼镜100具旋转对称性。旋转对称性镜片的制造比非对称性镜片的制 造更简单。然而,如下文解释,隐形眼镜的某些实施例具不对称性。该隐 形眼镜包括前表面6及后表面7。

该隐形眼镜100可以是软式或硬式角膜隐形眼镜。例如该隐形眼镜可 以是聚硅氧-水凝胶角膜隐形眼镜或硬质透气式角膜隐形眼镜。或者,该隐 形眼镜100可以是提供在角膜上、在上皮下的角膜嵌体,举例来说,其可 以已经被刮掉并在该隐形眼镜上重新生长。若该隐形眼镜为硬式隐形眼镜 或角膜嵌体,则可省略外周区3。

2.1内光学区的大小及屈光力

该内光学区1的直径D1大约等于或小于在观看近物件期间的瞳孔直 径P1。根据该隐形眼镜的配戴者,P1通常介于2与4毫米之间。该近距 离可相当于可忽略或无实质调节迟滞的距离。该内光学区1可以是P1的 约10%、最高为P1的约100%。然而,就许多隐形眼镜配戴者而言,已预 期该内光学区1的合适直径D1可选自P1的50%至100%的范围。

与外光学区2的屈光力比较,该内光学区1的屈光力相对上更为正。 该内光学区1对外光学区2的差异屈光力可选自约0.5D与4.00D的范围 内。例如若该外光学区2具有-1.50D的屈光力,则该内光学区可具有自约 -1.00D至2.50D的屈光力。

在某些实施例中,考虑当观看近距离时近视眼的调节迟滞而选择内光 学区1的屈光力。例如可选择能实质上减少或消除调节迟滞的屈光力。然 后可选择在该内光学区1的范围内具实质上均匀性的屈光力。当该内光学 区1较大(亦即P1的50%或更高)时,该方法可特别合适。在其它实施例中, 不管该内光学区是否为P1的50%或更高,在该内光学区1的范围内,该 屈光力可不同且该加光屈光力的至少一部分可高于矫正调节迟滞所需的 屈光力。

若该内光学区1小于P1的50%,则该内光学区的加光屈光力高于矫 正调节迟滞所需的屈光力的实施例可尤其合适。

较小或较大内光学区1的选择可基于该隐形眼镜配戴者的瞳孔直径、 该隐形眼镜100的主观接受性且考虑到正性屈光力区的必要比例(见下 文)。

在本专利说明书中所述的实施例中,内光学区1以从该隐形眼镜的中 心延伸至某一直径的形式表示,以代表当从该隐形眼镜的前表面观看时的 实心盘状物。然而该内光学区1可具有非圆状的另一形状,但是其会增加 制造的复杂性。

2.2外光学区的直径及屈光力

该外光学区2具环状,其内径等于D1(当自过渡区4内的中点测定这 两区时)且外径为D2。该外径D2近似于观看远物件期间的瞳孔直径P2。 根据该患者,P2通常介于3至8毫米之间。在其它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 2可大于P2。

该外光学区2具有已考虑到欲配戴该隐形眼镜100的眼睛的近视状况 所选择的屈光力。例如,在许多实施例中,期望选择能使该眼得到基本上 清楚的远距视力的屈光力。在某些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2具有随半径渐 增而基本上恒定的屈光力。在其它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2可包括数个具 有不同屈光力的子区。在这些其它实施例中,大比例的该外光学区2仍被 分配用来矫正该近视患者的远距视力。

2.3选择并调节隐形眼镜设计参数

可通过调节以下变量的任一个或其组合而调整相对于远矫正区的由 一个或多个加光屈光力区占据的该隐形眼镜的比例:

该内光学区的大小;

该内光学区的屈光力曲线(例如不管在其内径范围内是否具有实质上 均匀的屈光力或不管在该半径范围内是否有数种屈光力,例如平顺的非球 面关系或阶梯状关系);

该外光学区的屈光力曲线。

在某些实施例中,在正常室内照明条件下当该眼睛正观看一远对象 时,全部视野的约40%至50%经分配用以矫正远距视力。在其它实施例中, 约50%至60%经分配用以矫正远距视力。在其它实施例中,至少70%经分 配用以矫正远距视力。

因此一种治疗近视的方法包括重复配隐形眼镜的方法,其中该隐形眼 镜的第一比例经分配用于远距视力,而第二比例经分配用于一个或多个具 有相对上正性屈光力的区域。然后评估该远距视力且改变远距视力矫正区 与相对正性屈光力区域的相对比例以达到或更接近正性屈光区的必要比 例,同时维持令人可接受的远距视力。该必要比例可以是仍能维持令人可 接受的远距视力的最大值。

例如该方法可包括从具有直径D1及直径D2的内光学区的隐形眼镜 开始,且其中直径D1实质上等于当在正常室内照明条件下该患者正在观 看近对象时的瞳孔直径,而直径D2实质上等于或大于当在相同照明条件 下该患者正在观看远对象时的瞳孔直径P2。然后可评估该患者的远距视 力。若该远距视力可令人接受,则可通过增加该内光学区的直径及/或在该 外光学区内提供一正性屈光力子区而可选择地增加相对正性屈度的比例。 然后可再评估该患者的远距视力,并且如果必要可调节该比例。例如,如 该患者的近视恶化超过某一程度及/或根据调节迟滞及/或根据如在外周视 网膜所测定的散焦程度。可采用该在可令人接受的远距视力(其可包括患者 接受性)下增加正屈光力的比例的方法以作为用于限制该比例的标准。例如 如果该患者的视力恶化每年超过0.5D或每年超过0.7D或0.8D,则可采用 该方法。如果该远距视力并不能令人接受,则可减少该内光学区的直径及 /或该外光学区内的任何相对正屈光力区域的大小可减少或移除。

除了改变相对正性屈光力区域的比例外或作为对其的替代,可使用如 上述的类似方法(例如增加该等正性屈光力区域的屈光力直到达到可令人 接受的远距视力的限值(也许低于缓冲值)为止)改变这些正屈光力区域的 相对正屈光力。而且,如上所述,在该内光学区范围内可改变该屈光力曲 线(亦即该屈光力可以是恒定,也可以是可变)且在该内光学区范围内变化 速率可不同及/或改变的大小可不同。

在配戴最初的隐形眼镜100一段时间(例如3至6个月或12个月)后, 可参考近视恶化的速率以设计适于患者的隐形眼镜。例如从业医生可以从 具有直径D1及直径D2的内光学区1的隐形眼镜开始,其中D1实质上等 于在正常室内照明条件下该患者正在观看近对象时的瞳孔直径,而直径 D2实质上等于或大于当该患者正在观看远物件时的瞳孔大小P2。该外光 学区2的全部用以矫正远距视力。该评估期终止后,测定近视恶化(如果 有的话),且如果该恶化超过某一底限,例如高于0.5D的年速率(或在其它 实施例中,每年超过0.7D或0.8D或与该隐形眼镜100配戴前比较,可被 确认为在恶化时必需的减少的其它速率),则该隐形眼镜的增加的比例可用 于相对正屈光力及/或可以使一个或多个正屈光力区域得到增加的相对正 性屈光力及/或可改变该内光学区的轮廓,例如自隐形眼镜L1-L3的一般轮 廓改变成隐形眼镜L4-L6的一般轮廓(见下述及图8)。

考虑该隐形眼镜的屈光力的选择以设计适于患者的隐形眼镜。例如从 业医生可选择用于远距视力矫正的该外光学区以不充分地矫正近视,例如 差值约0.5D或约0.25D。理论上已经说明至少对于某些患者不充分矫正可 有助于降低近视恶化的速率。

例如,从业医生可:

1.确认所需的近视矫正且如果需要的话进行调节,例如不充分地矫正 该近视:这将设定该外光学区2的屈光力;

2.确认将来自近对象的光线聚焦至更接近视网膜或在其上或在其前 面的影像点所需的相对为正的屈光力:这将决定该内光学区1的屈光力;

3.确认该外光学区2内的任何相对为正的屈光力子区的屈光力,其最 初可经选择以符合步骤2中的屈光力特性;

4.如上所述调整正性屈光力区域对远距矫正区域的相对比例。

该患者已配戴该隐形眼镜一段时间后,该从业医生可:

5.再评估该患者的视力并确认该相对屈光力及/或正区域对远矫正区 域的相对比例所需的任何矫正;

6.配具有该经调整屈光力曲线的第二隐形眼镜。

该从业医生当然可持续监测该患者并定期地重复上述步骤以维持令 人可接受的视力并响应测定的近视恶化(如果有的话)。

该屈光力曲线的实例在下文参考图8描述且可知其等各可经修饰以获 得远距矫正区域及具有相对上正性屈光力的区域的任何必要比例。

2.4过渡区

介于该内光学区1与外光学区2间的过渡区4可调和该内光学区及外 光学区以提供连续的屈光力曲线。若在该内光学区1的外周部位的屈光力 与该外光学区2的内部位的屈光力有阶梯改变,则可提供该过渡区4。在 其它实施例中,若在该内光学区1及/或该外光学区2范围内的屈光力随直 径而改变且两者交叉,则不需要单独设计的过渡区4(该过渡区为该设计的 固有部分)。在某些实施例中,该过渡区可以很窄,因此该屈光力曲线可有 效地包括不连续处。

2.5外周区

该外周区3成形以抵靠眼睛的巩膜上并用以使该隐形眼镜位于并保留 在合适位置。如先前所述,当该隐形眼镜100为角膜嵌体时,则可省略该 外周区3。

2.6该隐形眼镜的效用

图6及图7表示通过图4及图5中所示的隐形眼镜100正在观看远对 象及近对象的近视眼。在图7中,虚线表示经过该隐形眼镜100的光线的 路径,而实线表示用于比较的未使用该隐形眼镜100的光线。在本实例中, 该隐形眼镜100已经设计成使自一近对象通过该中心光学区的光线聚焦在 视网膜上,或换言之,该内光学区1已经设计成通过将近对象的影像放置 在视网膜上而去除调节迟滞。图6及图7仅表示经设计用于个别对象的距 离的该隐形眼镜部位的光线。具体地说:图6仅考虑通过已经设计用于矫 正远距视力的该外光学区2部位的光线,而不考虑通过相对正性屈光性的 内光学区1部位的光线;图7仅考虑通过完全矫正调节迟滞的该内光学区 1部位的光线。

2.7屈光力曲线实施例以及该瞳孔中心与该隐形眼镜中心的未对准

图8表示阐明画出在该内光学区1及外光学区2范围内的可能屈光力 曲线,以该隐形眼镜的半径标示。画出该曲线图以表示相对于矫正近视患 者的远距视力所需的屈光力的该隐形眼镜的屈光力差异。在图8中,该相 对屈光力差异以屈光力的单位屈光度(D)在纵轴上标度,而距离该隐形眼 镜轴的径向距离(或简言之为半径)以毫米在横轴上标度。图8表示6种不 同的多区隐形眼镜(L1-L6)的曲线,其中:

L1具有内区1,其位于该中心(半径0毫米)的最高峰的差异屈光力的 最大值为2D。该外光学区2可被视为在约0.5至1.0毫米的半径间的任一 处开始;这两区可合并以形成连续且相对上平顺的屈光力曲线。该外光学 区2包括两子区:具有经选择以矫正远距视力的实质上恒定屈光力的内子 区;及在2.25毫米的半径开始的具有正屈光力差异的外子区。

L2除了该外光学区2完全用以矫正远距视力不同外,其具有与该隐形 眼镜L1类似的屈光力差异曲线。

L3除了较大直径内区1及在该内区1范围内的改变速率较慢不同外, 其具有一与该隐形眼镜L2类似的屈光力差异曲线。

L4具有替代的近及远“环”结构,其包括具有比矫正远距视力所需的 屈光力更具2D正性的正屈光力。该外光学区2从约1毫米的半径开始。 该外光学区2包括3个子区:位于该可矫正远距视力的屈光力下的环;介 于1.5毫米至约1.9毫米的半径间的具有比矫正远距视力所需的屈光力更 具2D正性屈光力的正屈光力环;及另一矫正远距视力的环。在其它实施 例中,可提供能在该用于远距矫正的屈光力及相对为正的屈光力之间交替 的更多环。具相对正屈光力之各环可具有与彼此的环相同的屈光力或各环 的屈光力可不同。

L5的内区1具有实质上恒定的屈光力且其直径为约2.0毫米。为外光 学区2提供窄过渡区4,并且区域间的差异屈光力为3D。

L6该隐形眼镜可提供较大的直径内区1以及通常位于1.0毫米与1.75 毫米的半径间的过渡区4。该外光学区2具有随半径而恒定的屈光力。

L7该隐形眼镜提供内区1,其具有比该远距视力矫正更具约1.5D正 性的相对上恒定的屈光力。该内区直径为约2毫米(自轴算起1毫米径向距 离)。该外光学区410可分成介于约1毫米与2毫米径向距离间的内子区、 及从约2毫米半径开始的外子区。该内子区可提供一用于矫正远距屈光不 正的恒定屈光力,同时该外子区可通过提供渐增(高至+1.5D)的外周屈光力 而将该等外周影像点的位置向前调整。

具有似L1的构形的隐形眼镜可通过在所有距离下仍能提供合适屈光 力而允许该瞳孔中心与隐形眼镜中心可能存在未对准。例如若该瞳孔中心 偏轴1.0毫米,则当配戴者注视近对象时,该内光学区1并不能有效提供 合适正性屈光力。该外光学区的外子区因此可提供该必要差异或至少可减 少差额。隐形眼镜L4中的正性屈光力环也可以使用类似方法处理该瞳孔 中心与隐形眼镜中心的未对称且隐形眼镜的其它实施例可包括2或多个当 该隐形眼镜未与瞳孔对齐时可协助近距视力的正屈光力子区。

2.8旋转性对称及非对称实施例

虽然以上说明已主要专注于旋转性对称隐形眼镜,但是可使用其它隐 形眼镜构形。例如不使用通常为圆形的内光学区1(自沿着该隐形眼镜的中 心/光轴观看),该内光学区1可以是通过该隐形眼镜的经线。该经线可以 具0.5至3毫米宽,其符合先前所述该内光学区1的直径。该经线可以终 止于外周区3。在该实施例中,该外光学区2可以是两条经线,其中该内 光学区1的每一侧上具有一条经线。图10表示具有经线内光学区51、第 一经线外光学区52、第二经线外光学区53及外周区54的构形的隐形眼镜 50的一般结构。如同图3及图4中所示的隐形眼镜结构的情况一样,就硬 式隐形眼睛或角膜嵌体而言,可省略外周区54。沿着直立半经线的屈光力 曲线(参考图10中所示的隐形眼镜50的定向)可以是参考上文图8所述的 轮廓中的任一条。

若隐形眼镜经稳定或以其他方式形成以定向在眼睛上且当眼睛动作 时仍可维持在合适位置时,则该内光学区1的位置可偏离中心。该位置可 反映当观看近对象时,该瞳孔的向内移动(朝鼻子移动)。该移动可以是约 0.5毫米。

3.外周处置轮廓

在某些实施例中,该隐形眼镜100经设计可提供外周处置轮廓。

3.1用于近视的一外周处置轮廓

用于近视的外周处置轮廓的一种形式为增加的相对视场曲折。该隐形 眼镜经设计可以使到达位于该外周视网膜的焦点的影像向前移动,因此该 等影像可到达视网膜的一焦点或于其上或在其前面。为本目的的可控制该 相对视场曲折的隐形眼镜的用途描述在国际专利公开案WO 05/055891A1 中,其全文在此并入本案。图9(其为WO 05/055891A1的图3a的复制图) 表示通过使在视网膜前面的焦点向前移动的外周影像的操控。

3.2可提供一外周处置轮廓的实例隐形眼镜

图8中所代表的隐形眼镜L1可提供用于近视的外周处置轮廓。如前 所述,除了该相对上正性屈光力内光学区1外,该隐形眼镜L1具有从约 2.25毫米的半径开始的包括具有正屈光力差异的外子区的外光区2。该内 光学区1及外子区皆可使外周影像向前移动。然而,使用该外子区可以使 能将外周影像放在视网膜上或其前面的设计的自由性增加,因为该内子区 可能受到在近距离下得到清楚的视力的需求的限制。

图8中所代表的“环”设计隐形眼镜L4亦可提供一用于近视的外周 处置轮廓。在该隐形眼镜中,从1.5毫米的半径开始的该环可以使外周影 像向前移动。在其它实施例中,可存多个环,其各自可以将外周影像移至 视网膜上或其前面。这些环可具恒定宽度或宽度可改变,例如外环比内环 还宽。

如上所述,在该外光学区2内的相对上为正的屈光力子区可用以处理 隐形眼镜1与瞳孔的可能未对准。在某些实施例中,相对为正的屈光力子 区可具有经选择能符合清楚地将近影像聚焦所需的屈光力的屈光力。从业 医生可检查其是否也可以使外周影像通过位于视网膜上或其前面的该隐 形眼镜的该部位。若不能,则可增加屈光力以获得该目标。或者,从业医 生可在具有外周影像控制的目标下设计该外光学区2的相对正性屈光力子 区且实质上不考虑清楚地观看近对象所需的屈光力。若有两个或多个相对 为正的屈光力子区,则内正性屈光力子区可具有能考虑到近对象视力需求 的屈光力且外子区可具有参考外周影像控制(例如具有高于矫正该眼的调 节迟滞所需的屈光力的屈光力差异)而设计的屈光力。

从业医生可首先配具有相对正性屈光力的较小面积的屈光力曲线的 隐形眼镜,然后若近视恶化仍然存在,则设法使用具有含相对正性屈光力 的增加面积的隐形眼镜。例如从业医生可首先配具有内光学区1的隐形眼 镜,其中该内光学区1的直径低于当正在观看近对象时的瞳孔直径且全部 外光学区用于远距视力。若近视仍恶化,则从业医生可以使该内光学区1 的面积增加至约等于瞳孔直径。接着,该从业医生可以使外光学区增加相 对为正的屈光力子区且可持续增加相对正性屈光力子区的面积,直到近视 恶化中止或达到不能令人接受的远距视力程度为止。

如先前所述,举例来说,可通过将该隐形眼镜L1与隐形眼镜4至6 中的一个结合以控制外周影像的位置而形成隐形眼镜的不同组合。

可选择相对上为正的屈光力子区的位置及形状以避免产生存在于或 延伸入该外光学区2内的任何影像优先区。具有外周影像像差的该等影像 优先区的组合描述在国际专利公开案WO 2007/082268A2中,其全文在此 并入本案。例如参考图8,隐形眼镜虽然可沿着大多数半经线具有L1的一 般形状的屈光力曲线,但是却沿着一个半经线具有L2的一般形状的屈光 力曲线,该半经线具有介于0.5毫米至3毫米间的宽度。

应了解本专利说明书中所揭示且定义的本发明涵盖自内文或图示揭 示或可知的各该特征的2或多种的所有可供替代的组合。所有这些不同的 组合构成本发明的各个可替代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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