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7-08-01
专利权的转移 IPC(主分类):C10B57/04 登记生效日:20170713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日:20120523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2014-01-22
授权
授权
2012-11-0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10B57/04 申请日:201205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12-09-12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炼焦配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Y值小于20mm的中挥发分1/3 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钢铁企业的迅猛发展,对炼焦煤的需求量大增,尤其是 对中变质程度强粘煤(肥煤、焦煤和1/3焦煤)需求更高。在配煤方案 中,焦煤、肥煤和1/3焦煤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焦煤是焦炭质量的主 要支撑,肥煤在配煤炼焦中起调整配合煤的流变性和膨胀性,可配用 一定量的弱粘性炼焦煤,同时提供一定的粒状结构支撑焦炭热性能, 1/3焦煤主要是提供粒状结构支撑焦炭热性能。
根据中国煤炭分类标准(GB 5751-2009),1/3焦煤挥发分>28.0-37 .0%,G值>65,Y值≤25.0。在我国,对该类炼焦煤的使用主要依赖于 传统的煤质指标和煤岩指标的镜质组反射率及其分布,该两种指标及 其组合指标均存在一定的缺陷,按照这些方法进行配煤炼焦,不能合 理地配用1/3焦煤,进而影响炼得的焦炭质量。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炼焦配煤方法,以合理配用干 燥无灰基挥发分>28.0%-32.0%,粘结指数G值≥85,胶质层最大厚度Y 值<20.0mm的1/3焦煤。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检测其胶质层指数,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和单种煤成焦粒 状镶嵌结构百分比,所述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为粗粒镶嵌结构与 细粒镶嵌结构百分比之和:
1)如果胶质层特征曲线为“平滑下降”型,作为气煤配用。
2)如果胶质层特征曲线非“平滑下降”型,作为1/3焦煤配用;其中 :
a、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作为优质1/3焦煤配用, 即其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为15-30%;
b、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 百分比≥75%,作为一般煤质1/3焦煤配用, 即其占配煤总重量的百 分比不高于15%;
c、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 百分比<75%,作为劣质1/3焦煤配用, 即其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不 高于10%。
优选地,所述1/3焦煤的胶质层特征曲线为“平滑下降”型,该1/3焦 煤记为1/3焦煤1#,各单种煤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为:1/3焦煤1#: 3-5%;气肥煤:3-8%;肥煤:5-15%;不同于1/3焦煤1#的1/3焦煤:1 0-30%;焦煤:30-45%;瘦煤:7-15%。
优选地,所述1/3焦煤的胶质层特征曲线为非“平滑下降”型,且单种 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该1/3焦煤记为1/3焦煤2#,各单 种煤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为:气煤:0-5%;气肥煤:3-10%;肥煤: 5-15%;1/3焦煤2#:15-30%;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的1/3焦煤: 0-15%;焦煤:30-45%;瘦煤:7-15%。
优选地,所述1/3焦煤的胶质层特征曲线为非“平滑下降”型,且单种 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 75%,该1/3焦煤记为1/3焦煤3#,各单种煤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为 :气煤:0-5%;气肥 煤:3-10%;肥煤:5-15%; 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的1/3焦煤: 15-30%;1/3焦煤3#:5-15%;焦煤:30-45%;瘦煤:7-15%。
优选地,所述1/3焦煤的胶质层特征曲线为非“平滑下降”型,且单种 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 75%,该1/3焦煤记为1/3焦煤4#,各单种煤占配煤总重量的百分比为 :气煤:0-5%;气肥煤:3-10%;肥煤:5-15%;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 ≥35%的1/3焦煤:15-30%;1/3焦煤4#:0-10%;焦煤:30-45%;瘦煤 :7-15%。
本发明采用胶质层特征曲线,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单种 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等指标,对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8.0-32.0 %,粘结指数G值≥85,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20.0mm的1/3焦煤进行合理 区分后配煤炼焦,可以合理利用煤质资源,在未采用煤调湿、型煤技 术及预粉碎工艺的条件下,在6米以上焦炉所炼焦炭的CSR>6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发明的Y值<20.0mm的1/3焦煤,其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8.0-32.0%, 粘结指数G值≥85,该1/3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如下:
检测其胶质层指数,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百分比和单种煤成焦粒状镶 嵌百分比:
1)如果胶质层特征曲线为“平滑下降”型,作为气煤配用,记为1/3 焦煤1#。
2)如果胶质层特征曲线非“平滑下降”型,配用量<5%:
a、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作为优质1/3焦煤配用, 配用 量为15-30%,记为1/3焦煤2#;
b、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 百分比≥75%,作为一般煤质1/3焦煤配用,配用量不高于15%,记为1 /3焦煤3#,;
c、单种煤成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 百分比<75%,作为劣质1/3焦煤配用,配用量低于10%,记为1/3焦煤4 #。
各单种煤煤质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单种煤煤质分析结果
对于上表的1#煤样,由于其胶质层特征曲线为平滑下降型,作为气煤 配用;例如,按以下重量百分比进行配煤:1#煤样:3-5%;气肥煤: 3-8%;肥煤:5-15%;不同于1/3焦煤1#的1/3焦煤:10-30%;焦煤:3 0-45%;瘦煤:7-15%。更优选地,1#煤样:5%;气肥煤:5%;肥煤: 10%;不同于1/3焦煤1#的1/3焦煤:25%;焦煤:45%;瘦煤:10%。按 以上方法进行配煤,在未采用煤调湿、型煤技术及预粉碎工艺的条件 下,在6米以上焦炉所炼焦炭的CSR为65.2%。
对于上表的2#煤样,由于其胶质层特征曲线为 “之”型,单种煤成 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作为优质1/3焦煤配用,配用量可高于 15%;例如,按以下重量百分比进行配煤:气煤:0-5%;气肥煤:3-1 0%;肥煤:5-15%;2#煤样:15-30%;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的1/ 3焦煤:0-15%;焦煤:30-45%;瘦煤:7-15%。更优选地,气煤:4%; 气肥煤:6%;肥煤:14%;2#煤样:21%;不同于1/3焦煤2#的1/3焦煤 :10%;焦煤:37%;瘦煤:8%。按以上方法进行 配煤,在未采用煤调湿、型煤技术及预粉碎工艺的条件下,在6米以上 焦炉所炼焦炭的CSR为63.9%。
对于上表的3#煤样,由于其胶质层特征曲线为 “之”型,单种煤成 焦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75% ,作为一般煤质1/3焦煤配用,配用量不高于15%;例如,按以下重量百 分比进行配煤:
气煤:0-5%;气肥煤:3-10%;肥煤:5-15%;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 35%的1/3焦煤:15-30%;3#煤样:5-15%;焦煤:30-45%;瘦煤:7- 15%。更优选地,气煤:3%;气肥煤:5%;肥煤:13%;粗粒镶嵌结构 百分比≥35%的1/3焦煤:20%;3#煤样:11%;焦煤:38%;瘦煤:10 %。按以上方法进行配煤,在未采用煤调湿、型煤技术及预粉碎工艺的 条件下,在6米以上焦炉所炼焦炭的CSR为64.2%。
对于上表的4#煤样,由于其胶质层特征曲线为微波型,单种煤成焦粗 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单种煤成焦粒状镶嵌结构百分比<75%,作 为劣质1/3焦煤配用。例如,按以下重量百分比进行配煤:气煤:0-5 %;气肥煤:3-10%;肥煤:5-15%;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5%的1/3 焦煤:15-30%;4#煤样:0-10%;焦煤:30-45%;瘦煤:7-15%。更优 选地,气煤:2%;气肥煤:6%;肥煤:13%;粗粒镶嵌结构百分比≥3 5%的1/3焦煤:25%;4#煤样:8%;焦煤:38%;瘦煤:8%。按以上方 法进行配煤,在未采用煤调湿、型煤技术及预粉碎工艺的条件下,在 6米以上焦炉所炼焦炭的CSR为64.5%。
机译: 折射率n深度e在小于1.55的n深度e小于1.72的区域内的含硼硅酸锆,向下的值ny deep e在大于50且ny deep e大于34的范围内,并且负数零件色散值异常差-3,0至-7,7,及其制备方法
机译: 原始测量信号处理方法,例如机动车辆的增压柴油发动机涉及修改时间常数的值,以使该值等于四个值之一,其中该值小于其他值
机译: 用于数字图像的算术编码方法,例如JBIG,涉及在值小于预定义值时通过在计算值中注册最低值来重新规范包含在寄存器中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