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CN104303871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公开/公告日2015-01-28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
申请/专利号CN201410483171.4
申请日2014-09-20
分类号A01G7/06;A01C21/00;C05G3/00;
代理机构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代理人康珉
地址 650205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238号
入库时间 2023-12-17 02:14:13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8-09-07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A01G7/06 授权公告日:20160629 终止日期:20170920 申请日:20140920
专利权的终止
2016-06-29
授权
授权
2015-02-2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A01G7/06 申请日:20140920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15-01-28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作物栽培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农作物栽培方法,主要是解 决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后,采用一种简易可行的补救技术措施,使其恢复生长, 提高单产。
技术背景
马铃薯是世界上最大的非谷物类食品。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马铃薯生产国,云 南马铃薯种植面积居全国第4位。据统计,目前云南马铃薯种植面积达988.3 万亩,年产鲜薯1060余万吨,年加工产值15亿元。由于云南地理、气候等条件 的多样性,一年四季均可种植马铃薯,但是冬季、小春和局部地区的大春马铃薯 生产时常会遇到霜害,尤其是马铃薯在苗期受到霜害,对其生长危害最大,不及 时补救会产生毁灭性的损失。马铃薯苗期按叶龄划分是指6-8片叶的时期。目前, 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较重,其产量受到严重损失的有效补救方法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后的补救方法。该可有效解决 冬季、大春(含小春)或特殊年份的马铃薯苗期因霜害导致减产和商品率低的问 题,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马铃薯苗期霜害的补救方法,在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受害面积为50% 以上,1/3~1/2植株的叶片干枯,50%~60%的植株顶芽坏死,采用以下补救措 施:
(1)霜害后,及时中耕培土,培土前追肥一次含N量为46.0%质量分数的 尿素8~10㎏/亩,同时在受害植株上均匀喷施一次混合液A 60-70㎏/亩,所述 混合液A由赤霉素4~5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0.5ɡ/L+磷酸二氢钾1ɡ/L组 成;
(2)一周后,再在受害植株上均匀喷施一次混合液B60-70㎏/亩,所述混 合液B由赤霉素8~10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1.0ɡ/L+磷酸二氢钾2ɡ/L组 成。
进一步,在有灌溉条件的田块,在步骤(1)培土后进行田间灌水一次,使 田间土壤湿度达到60—70%。配合灌水,可有效减小地面温度的变化幅度。同时, 可使地面空气中水汽增多,当水汽凝结时,可释放出潜热。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可使受霜害较重的马铃薯尽快恢复生长,提高单产,增产、增收, 增产70~80%,增收142~284%,增加了种植户收入,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 效果。
通常在马铃薯苗期霜害较轻的情况下,不采用补救措施,植株依其自身的自 然恢复能力,即可恢复正常生长。而在马铃薯受霜害较重的情况下,如不采用有 效的补救措施,马铃薯就不能恢复生长,其产量将受到严重损失。
本发明正是在马铃薯苗期受到较严重霜害情况下的一种补救方法,其受害程 度为受害面积为50%以上,1/3~1/2植株的叶片干枯,50%~60%的植株顶芽坏 死,在此较严重的霜害情况下,采用本发明方法能使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后尽快 恢复生长,提高单产,增产、增收,增加了种植户收入。本发明与霜害后未采用 补救措施的田块比较,增产70%~80%,增收142~284%,商品率得到提高,产 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2、本发明可使受霜害的种薯生产田中的中薯率提高13%~27%,对种薯的扩 繁意义重大。
马铃薯种薯扩繁中,作为种薯需要的是中薯。本方法与未受到霜害的同一品 种比较,商品率虽然降低1.1—3.3%。但是,种薯生产田的中薯率提高了27.4%, 与霜害后未采用补救措施的种薯生产田中的中薯率提高了13.3%,对种薯的扩繁 意义重大(实施例1为种薯生产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各实例无特殊说明为常规方法。
实施例1
2011年大春,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在云南省会泽县野马村马 铃薯G1代种薯繁育基地,进行大春季节马铃薯种薯扩繁,3月15—25日采用半 机械化方式种植云薯301G1代种薯,种植面积500亩,无灌溉条件。5月18日 种薯繁殖田遇到霜害,当时马铃薯正处于苗期,受害总面积460亩,受害面积占 种植面积的92.0%。其中,云薯301受害面积118亩,1/2的马铃薯植株叶片枯 死,60%的植株顶芽坏死,采用本发明方法对霜害后的马铃薯及时进行补救。
具体操作:
(1)霜害后,及时中耕培土,培土前追肥一次,追施含N量46.0%质量分 数的尿素8㎏/亩,同时,亩喷施一次混合液A 60㎏,均匀喷施于受害植株上; 混合液A由赤霉素4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0.5ɡ/L+磷酸二氢钾1ɡ/L组成; 混合液A的制备方法是:在1L水中加入4mɡ赤霉素、46.0%质量分数的尿素0.5ɡ 和磷酸二氢钾1ɡ混合均匀。
(2)一周后,再次亩喷施一次混合液B 60㎏,均匀喷施于受害植株上。混 合液B由赤霉素8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1.0ɡ/L+磷酸二氢钾2ɡ/L组成。 混合液B的制备方法是:在1L水中加入8mɡ赤霉素、46.0%质量分数的尿素1.0ɡ 和磷酸二氢钾2ɡ混合均匀。收获产量及经济性状调查见表1和表2。
表1 实施例1霜害后产量调查表
表2 实施例1霜害后亩产值分析表
备注:
表1和表2中:
1、CK1,为未受到霜害危害的种薯田。
2、CK2,为受到霜害危害后不补救的种薯田。
3、单薯重≥150克为大薯,50≤单薯重<150克为中薯,单薯重<50克为小 薯。
4、产值=大薯重量×大薯单价+中薯重量×中薯单价+小薯重量×小薯单价。
5、实际测产面积分别为1.0亩,当年单价:大薯2.0元/千克,中薯2.3元/ 千克(种子单价),小薯0.7元/千克。
6、商品率:单薯大于或等于50克的马铃薯总产量与马铃薯总产量之比。
实施例2
合作88小春马铃薯大田生产种植。
2012年小春,云南省江川县前卫镇杨本学等3户种植户,种植马铃薯合作 88,种植总面积126亩,有灌溉条件。1月3日—10日播种,2月27日遇到“倒 春寒”,当时马铃薯正处于苗期,马铃薯受到霜害危害94亩,受害面积占种植 面积74.6%。经调查,1/3的马铃薯植株叶片枯死,50%的植株顶芽坏死,采用 本发明如下措施补救:
(1)霜害后,及时中耕培土,培土前追肥一次,追施含N量46.0%质量分 数的尿素10㎏/亩。同时,亩喷施一次混合液A 70㎏/亩,均匀喷施于受害植株 上。混合液A由赤霉素5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0.5ɡ/L+磷酸二氢钾1ɡ/L 组成。混合液A的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中耕培土后进行田间灌水一次,田间土 壤含水量达60~70%。
(2)一周后,再次喷施一次混合液B 70㎏/亩,均匀喷施于受害植株上。 所述混合液B由赤霉素10mɡ/L+46.0%质量分数的尿素1.0ɡ/L+磷酸二氢钾2ɡ/L 组成。混合液B的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收获产量及经济性状调查见表3和表4。
表3 实施例2霜害后产量调查表
表4 实施例2霜害后亩产值分析表
备注:
表3、表4中:
1、CK1,为未受到霜害危害的田块。
2、CK2,为受到霜害危害后不补救的田块。
3、单薯重≥150克为大薯,50≤单薯重<150克为中薯,单薯重<50克为小 薯。
4、产值=大薯重量×大薯单价+中薯重量×中薯单价+小薯重量×小薯单价。
5、实际测产面积分别为1.0亩,当年单价大薯2.7元/千克,中薯2.4元/千 克,小薯0.6元/千克。
6、商品率:单薯大于或等于50克的马铃薯总产量与马铃薯总产量之比。
上述试验表明:
1、本发明可使受霜害较重的马铃薯尽快恢复生长,提高单产,增产、增收, 增产70~80%,增收142~284%,商品率提高0.3~27.4%,增加了种植户收入, 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通过大春、小春不同生产季节的试验表明,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后,采用本 发明补救方法处理后,平均单产较比霜害后未采用补救措施的田块增产 71%—80%,增收142%—284%,商品率得到提高,商品率提高0.3~27.4%,其 增产、增收效果特别明显,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与未受害的田块比较, 产量减幅较小,大幅度地挽回了种植户的经济损失。
2、本发明可使受霜害的种薯生产田中的中薯率提高13%~27%,对种薯的扩 繁意义重大。
马铃薯苗期受到霜害后,采用本发明补救方法,受害后的马铃薯10—15日 后,田间植株重新分枝恢复生长,因主茎数较正常多1—2个,与未受到霜害的 同一品种比较,商品率虽然降低1.1—3.3%。但是,种薯生产田的中薯率提高了 27.4%,与霜害后未采用补救措施的种薯生产田中的中薯率提高了13.3%,对种 薯的扩繁意义重大(实施例1为种薯生产田,作为种薯需要中薯)。
机译: 甜马铃薯苗期和移栽的移栽栽培方法
机译: 马铃薯苗期的水培方法
机译: 农用穿孔聚乙烯片材和农用穿孔聚乙烯片材的甜马铃薯苗期移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