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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局域网通信模块选择困扰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避免局域网通信模块选择困扰的方法,其步骤包括:PC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并进行连接;显示成功连接的通信模块的MAC地址;为每个成功连接的MAC地址对应的通信模块进行命名;PC再次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当已经命名的MAC地址对应的通信模块被搜寻到,命名悬停于该通信模块的IP地址上方。本发明可避免用户在使用TCPIP连接通信模块时造成模块混淆;并且即使修改IP地址,因为命名注释是与MAC地址匹配,所以命名注释仍有效。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4023094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14-09-03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台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410263646.9

  • 发明设计人 施佳妮;

    申请日2014-06-13

  • 分类号H04L29/12;

  • 代理机构无锡华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林弘毅

  • 地址 214028 江苏省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5-C地块

  • 入库时间 2023-12-17 01:54:18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8-01-16

    授权

    授权

  • 2014-10-08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H04L29/12 申请日:20140613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4-09-03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局域网通信,尤其涉及一种避免局域网通信模块选择困扰的方 法。

背景技术

PC通过TCPIP协议,与局域网上的通信模块进行连接。搜寻通信模块时, 用户一般通过MAC地址与IP地址进行通信模块区分,MAC地址以 xx-xx-xx-xx-xx-xx的形式显示,IP地址以xxx:xxx:xxx:xxx的形式显示。通信 模块的这两个地址的相似度很高,容易造成用户混淆,不能区分通信模块。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避免局域网通信模块选择困扰的方法, 可有效避免用户在使用TCPIP协议连接通信模块时造成模块混淆。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避免局域网通信模块选择困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PC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并进行连接;

2)显示成功连接的通信模块的MAC地址;

3)为每个成功连接的MAC地址对应的通信模块进行命名,所述命名注释 于该通信模块的IP地址处;

4)PC再次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当已经命名的MAC 地址对应的通信模块被搜寻到,所述命名悬停于该通信模块的IP地址上方。

本发明的有益技术效果是:

一、可避免用户在使用TCPIP连接通信模块时造成模块混淆;

二、即使修改IP地址,因为命名注释是与MAC地址匹配,所以命名注释 仍有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命名步骤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命名显示步骤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说明。

步骤1,PC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并进行连接。

步骤2,如图1所示,当成功连接上某个通信模块后,该通信模块的MAC 地址“00-20-4a-be-08-47”被显示出来。

步骤3,为该成功连接的MAC地址“00-20-4a-be-08-47”所对应的通信模 块进行命名,如图1所示,例如,准备将该通信模块命名为SG2模块,则点击 该通信模块的IP地址“10.128.11.711”将建立一个对话框,该对话框中包括 两项,一项为“IP地址”,内容为10.128.11.711,另一项为“注释”,则在“注 释”处填写对该通信模块的命名注释“这是SG2模块”。此步骤中,建立一段 程序用于输入对象注释的技术为现有常规技术。

步骤4,当PC再次通过TCPIP协议在局域网上搜寻通信模块时,若再次搜 索到MAC地址为“00-20-4a-be-08-47”的通信模块,则可以在该通信模块的 IP地址“10.128.11.711”上方看到该通信模块的命名“这是SG2模块”悬停, 如图2所示,括号中为命名。此步骤中,将文本内容在对象上悬停显示的技术 为现有常规技术。

按照上述方法,为每一个成功连接的MAC地址对应的通信模块都建立命名, 则可避免用户在使用TCPIP连接通信模块时造成模块混淆;并且,即使修改IP 地址,由于命名注释是与MAC地址匹配,因此命名注释仍有效而无需变更。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不限于以上实施例。可以 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构思的前提下直接导出或联想 到的其他改进和变化,均应认为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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