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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危险犯法定危险态发生后中止的认定

     

摘要

危险犯是在实害结果未发生前就予以处罚,但行为人在造成法定危险状态后,又主动采取措施解除已经存在的危险状态避免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成立犯罪中止?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质疑。按照我国犯罪中止的理论以及危险犯的特性来看,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具有合理性可以成立危险犯的中止,也给了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从而避免了实际损害结果的最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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