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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对公民社会建设的积极意义

             

摘要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能反映公民社会的核心本质。公民社会强调个人对独立、尊严和人格的自觉意识,自我实现、刑他主义和社会责任感是公民社会中个人确立自我的道德主体性的积极力量。志愿服务培育的公民道德自主挫与对国家的热爱、忠诚是相当配合的,这是实现公民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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