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青年与社会 >浅谈我国废除死刑的限制

浅谈我国废除死刑的限制

     

摘要

1979年我国已经开始直接参加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并于1982年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国.在一些人权公约上签字.但是,关于死刑存废,中国立场是明确的,这就是:在当前中国社会条件下,保留死刑是必要的.原因十分简单,中国现在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这种情况下,谈废除死刑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当然,中国目前虽然不能废除死刑,限制死刑却是完全应当的.结合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死刑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就是进行立法和司法限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