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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

         

摘要

新水厅〔2014〕48号(2014年6月1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3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13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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