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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大加强社会管理经济领域立法

     

摘要

深圳市:广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10月30日经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境外超生违法,超生一个按3倍征缴社会抚养费;而另一项颇受关注的男性十天看护假则未能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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