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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开创史志工作新局面

         

摘要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5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学习《条例》精神,通过不同形式,宣传贯彻《条例》.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营造和谐环境,实现人性化管理,逐渐营造和谐、宽松、活泼的工作环境.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为部门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著录项

  • 来源
    《新疆地方志》 |2011年第2期|25-27|共3页
  • 作者

    王梅;

  • 作者单位

    新疆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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