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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深化改革的途径

         

摘要

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如何抓住机遇,加快转换自身经营机制,把自己真正办成具有“三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组织上的群众性),实行“五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求平衡)方针的金融企业,是信用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对信用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一、对信用社陷入困境的思考 1984年以来,信用社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促进了信用社各项业务的较快发展。以远安县信用社为例,1992年末各项存款含股金达到3398万元,比改革前增长4倍。名项贷款2234万元,比改革前增长8倍,信用社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但由于当时信用社的改革是围绕“扩权松绑”这一思路展开的,而“扩权松绑”并没有从根本上把信用社转变成集体合作金融企业,致使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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