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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立法选择

     

摘要

自然人失踪之后,对其财产利益、人身利益的保护的立法体例,各国民法典可以分为德国式、法国式、混合式三种类型.<民法通则>制定之初,受苏俄民法典影响,采纳了混合式的立法体例即确立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两制度并存的立法体例.然而,此体例在实务中弊端甚多.衡量诸因素,在制定民法典的今天,笔者认为,我国应摒弃现行的立法体例,继受法国式的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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