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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五条禁令”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日前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从教的“五条禁令”,如果教师违反这些禁令,不仅年度考核不合格,而且将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解聘相应职务、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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