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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立法构和谐 引领和推动广西水利改革发展

         

摘要

一、水利立法情况坚持立法引领促水利发展,立足于广西区情布局水法规体系,在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涉水地方性法规10部,自治区政府规章2部,自治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百余件,初步构建了严密、完整、科学具有广西特色的水法规体系.2016年来,加快了立法进程,新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地方性法规3部;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7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条例》等6项涉水地方性法规已列入“十三五”立法计划,目前,立法项目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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