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村委主任》 >亲朋好友间义务帮忙,伤害责任该由谁承担?

亲朋好友间义务帮忙,伤害责任该由谁承担?

         

摘要

江西省读者杨启新来电问:2015年4月11日早晨,我表弟霍晓媛的爱车陷入村内一泥坑而不能自拔时,我正好散步经过,二话没说,便让他在驾驶室启动,我则在后面用力前推。岂料,期间我却被车轮卷起的沙粒击中右眼,不仅花去7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七级伤残。面对巨额损失,我表弟霍晓媛认为他并没有让我帮忙,是我主动上前的。所以他顶多只能从道义上给予适当补偿,而不必承担赔偿责任。帮忙受到伤害,被帮忙者是否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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