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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被收回,该不该给补偿费?

         

摘要

<正>读者张翠山问:我前些年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25亩地的合同,每年向村委会交纳约定的承包费用以种果树。如违约,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将果树园收回。在承包7年间,我共欠交承包费4000余元,于是村委会与我终止了合同,却没给我任何补偿。由于果树进入盛果期,每棵果树秋天时都能结100多斤果,我认为终止合同而不给我补偿不公平,故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我败诉。上诉后,二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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