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城市管理与科技》 >3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

3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

         

摘要

从2008年3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国Ⅲ汽车将退出销售市场,新上牌的车辆必须达到国Ⅳ标准。新标准将使北京与欧盟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实现接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