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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对地方构建法治政府的影响——以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为视角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随后在2015年3月修改了《立法法》,此次修改正是为了完善立法体系,确保依法行政能有法可依,最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制定权是《立法法》修改后赋予设区的市的一项重要行政立法权,并将影响后续的行政执法。在《立法法》修改三年之后,如何才能有效地将《立法法》对规章制定的修改意见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中。综合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实践并总结经验教训,还需要继续完善若干制度设计,如增强规章制定的公开性,健全规章内部的追责机制,加强法治统一提升地方立法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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