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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电大青年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研究

         

摘要

青年教师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主体,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2000学年台州市教育事业年报统计,该市电大系统专任教师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达50%,但是,青年优秀教师、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教师则奇缺,截至2000年9月,具有副高职称的青年教师几乎空白。青年教师问题成为电大教育系统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仅就基层电大青年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略作粗浅探讨。 一、青年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的特征 青年教师的界定,没有一定之规。有的以年龄来划定,有35周岁以下的,也有30周岁以下的;有的以教龄来确定,有5年的,也有8年、10年的。本文所指青年教师,以年龄为依据,并且采用“35周岁”说。因为35岁以上的基层电大教师大部分来自中学、中专,少数来自大专院校。而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则主要来自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分配渠道。无论从年龄看,还是从教龄看,基本是相一致的,即处于教学探索期和学术积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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