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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主义与契约自由关系之考察——以“第三人代为履行”为分析对象

         

摘要

cqvip:目次一、问题导入二、第三人代为履行不为合同法所独有三、税法上应确立第三人代为履行四、税收法定主义和契约自由之耦合五。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法论坛》 |2012年第1期|273-284|共12页
  • 作者

    叶金育;

  •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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