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交通 》 >深圳:对黄标车不再发检验合格标志

深圳:对黄标车不再发检验合格标志

             

摘要

从1月1日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深圳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出、转入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