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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表见代理法律风险防范

         

摘要

一、案例分析:因表见代理法律风险带来损失 某建筑绵阳公司将其在某艺术学院D3教学楼项目工程转包给邱某某,邱某某将该项目劳务分包给利某某,利某某雇请了汪某某。2011年12月23日,李某某以绵阳市某租赁站的名义与汪某某(汪某某以某艺术学院D3教学楼项目部的名义)签订了《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第一条第二款以上物资由乙方委托汪某某收货,并在出租、回收、结算单上签字,其行为代表乙方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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