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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于作品精神权利保护的法理依据——以法国、美国和中国版权理论为中心

         

摘要

法国版权中关于作品精神权利的规定及其法理依据法国是对作品精神权利保护时间较早和保护程度较高的国家.法国最初的版权立法,即1791年《表演权法》和1793年《复制法》,除了规定经济权利外,还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了作者享有精神权利.《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的第二编作者权利中,将精神权利放在财产权利的前面,其中从L.121-1条到L.121-8条规定了精神权利,主要规定了四项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收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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