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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和一次性电子烟抽吸者的吸烟行为

         

摘要

为探究卷烟和一次性电子烟抽吸者的吸烟行为,采用自身配对的研究方法,招募66名抽吸卷烟的志愿者,随机分为电子烟Ⅰ和Ⅱ组,两组志愿者分别从抽吸卷烟转换至抽吸烟碱浓度为12、20 mg/mL的电子烟.问卷调查获取志愿者基线资料,CReSS吸烟行为记录仪测试吸烟行为参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试尿液中烟碱总代谢物和可替宁,采用尿肌酐校正测试结果.结果表明:①两组志愿者抽吸卷烟的平均每口抽吸容量分别为(50.3±17.2)和(47.9±20.6)mL,持续时间为(1.8±0.7)和(1.7±0.7)s,抽吸间隔为(14.1±9.5)和(14.9±11.7)s;两组志愿者抽吸电子烟的平均每口抽吸容量分别为(57.6±23.1)和(51.1±23.1)mL,持续时间为(1.9±0.7)和(1.7±0.7)s,抽吸间隔为(9.4±9.3)和(11.0±9.3)s.②抽吸卷烟的两组志愿者尿液中烟碱总代谢物的量分别为(6641.6±3599.3)和(6290.3±3155.5)ng/mg肌酐,可替宁的量分别为(1047.0±625.4)和(758.9±603.5)ng/mg肌酐;抽吸电子烟的两组志愿者尿液中烟碱总代谢物的量分别为(5723.1±3197.8)和(4381.6±3271.3)ng/mg肌酐,可替宁的量分别为(918.0±688.5)和(701.4±670.6)ng/mg肌酐(P<0.05).在小规模人群研究中,由卷烟转换至一次性电子烟,抽吸者的抽吸容量增大,抽吸间隔时间变短,抽吸持续时间延长或无变化,但烟碱暴露水平降低.

著录项

  • 来源
    《烟草科技》 |2020年第11期|30-35|共6页
  • 作者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386号 410008;

    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 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789号 200082;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45000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TS416;
  • 关键词

    卷烟; 一次性电子烟; 吸烟行为; 尿液; 烟碱总代谢物; 可替宁; 肌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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