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藏教育 >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高校和中小学教学名师的决定

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高校和中小学教学名师的决定

     

摘要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教职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尤其是“两基”攻坚工作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2006年年底,全区共有72个县通过“普六”验收,49个县通过“普九”验收.63个县(区)通过扫盲验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