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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调整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

         

摘要

正为确保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的平稳运行,保障患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日前,天津市对2013年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缴费标准:在职职工由每人每年230元调整为260元,退休人员由每人每年330元调整为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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