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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4号

         

摘要

cqvip: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宜属单位: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本市“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的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制作和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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