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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摘要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改革权、自主开放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根据《中华人民获和国行政许可法》)斑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6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其他管理事项6项,市有关部门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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