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天津经济 >天津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天津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摘要

1月22日天津市公布了《天津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即日起,本市开始施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部分与群众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并对生产经营这些商品的骨干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主要品种包括:部分品牌和规格的大米、面粉、挂面,豆油、调和油、花生油,牛奶和奶粉,猪肉、牛羊肉的主要品种,鸡蛋,罐装液化石油气、蜂窝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