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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的限制与住宅权的保护

     

摘要

对公民住宅权最大的侵害源来自国家与政府的公权力.根深蒂固的公权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以及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公民住宅权保护不足是国家公权力侵犯公民住宅权的基本原因.防范国家公权力的侵入对住宅权价值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应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凸显对住宅权作为基本人权的私权利的尊重.其次,应彰显宪法精神,对侵入住宅的公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一是在法律程序上明确警察启动检查权、搜查权的前提条件.二是决定权应当与执行权分开,做好权力的制衡.三是明确公民住宅权被侵犯时的救济权.

著录项

  • 来源
    《学理论》|2009年第18期|115-117|共3页
  • 作者

    郝如建;

  • 作者单位

    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F924.34;
  • 关键词

    住宅权; 公权力;

  • 入库时间 2024-03-01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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