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学理论 >欧洲损害赔偿法的理论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损害赔偿法的理论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自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民法典有两个显著的变化.其中之一是多国民法典整体上都做了修订和调整.例如荷兰、瑞士、德国等等.男外一个变化是民法典的起草,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投入民法典的制定当中,此外为世人所关注的就是欧盟的统一民法典项目的运行.在侵权法的统一方面,1992年奥地利学者考茨欧成立了"欧洲侵权行为法小组",其小组成员来自欧盟各个成员国,致力于未来的欧洲侵权法的建设.在此过程中,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各不相同,在统一侵权法的道路上必将存有冲突矛盾,特别是在损害与损害赔偿这一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主要从损害赔偿法的基本理论、立法、司法三个方面对损害赔偿的核心问题进行简要综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