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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志刚案到任建宇案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摘要

胡锦涛同志和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和三十周年大会讲话中都强调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更是指出了“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监督制度作为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其切实启动与完善对于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从文本走向实践具有重大意义。遗憾的是,从2003年的孙志刚案到2012年的任建宇案,对于实践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都只是隔靴搔痒,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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